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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2 / 4)

形成农村流动人口家庭问题有诸多因素:户籍制依然使农民工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农民工就业层次总体比较低,收入比较少;社会政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家庭支持和投入还不够,等等。

在一个和谐社会中,各不同阶层的人们应该相互接纳、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而不应该是相互分割和对立。“三元”结构显然不是和谐社会的理想结构,每一个追求理想社会目标的社会成员,都有义务为改变这一社会状况而出力。

东部与中部之间人口迁移数量的差距最小,1979年东部与中部的净迁入人口数量相差仅100万人,到1985…1987年,在东中部人口净迁移的数量上反而是中部比东部高出近100万人,此后东中部迁入人口数量的差距逐渐拉大,尽管总体上看仍然是迁入东部的比中部多,但与人口迁移的东西部差距、中西部差距相比仍然小得多。相比较而言,东部与西部、中部与西部的净迁入人口数量的差距比东中部差距就大得多,这种趋势自改革开放后一直延续到现在。1979年东西部和中西部的差距分别达到520万人和410万人,其后这两大地带间的差距一直呈下降趋势,除了1985…1987年间东西部差距低于中西部差距外,其他年份东西部差距都高于中西部差距。

人口迁移是城市化的途径之一,人口城市化对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控制人口增长,缓解城市人口老化有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青壮劳动力大规模的流向城市却可能导致农村空心化,并加剧农村人口的老化及导致人口过快收缩和城市、农村的进一步两极分化。其次,流动迁移人口对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劳动力供给状况、工资、整体经济运行及新就业机会的创造,冲击和影响相当复杂。由于担心“外来人口”影响本地就业,一些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纷纷出台了干预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法规乃至歧视性政策。人口流动直接挑战城市管理、移民、户籍管理制度与城市化政策等方面。由于户口至今仍然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这些“非正式迁移”人口无法享受和城镇“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机会和权力,于是形成不同户口状况的移民在就业机会、行业和职业流向、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异的移民群体。歧视性政策无疑侵犯了他们平等参与劳动的权力,加大了他们的生存压力。“外来劳动力”字面本身就含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和歧视性意味。当户口已经成为身份的象征和制度的保护者时,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即使“外来人口”干得再好也无望融入城市社会中。长期对城市的倾斜和保护政策,限制了农村人口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改善福利的机会。人口迁移流动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折射出户口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十分强烈和明显。

而农民工就不伦不类了。把家住在乡村的人统统叫农民,就定为一种身份,今后无论你干什么这种身份都不会变,已经奇怪,可是原是农民或者他们家庭出身的干部、教师、军官却又不称农民干部、农民教师、农民军官,唯独把农民甚至乡下出外打工的人,叫农民工,更是奇怪了。这样一来,把人都搞糊涂了,把思想都搞乱了。关于这个“三农”一词,已是长期的观念误区,是合作化、人民公社产生的。现在既然废除了人民公社,可这个失误的观念,却至今还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给改革开放带来很大麻烦。

由于流动人口家庭的特殊性,父母与孩子的交流互动少,因此流动人口子女比城市固定人口家庭的孩子有更多的时间与同伴交往,与社会接触。社会经济对流动人口子女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了学校教育的积极效应。

市场经济体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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