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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4 / 5)

大舰队的头头儿,可谓是当时天下的海洋霸主。

可惜的是,他七次航海,下的都是西洋,若换成东面,那么澳洲、美洲,还不成为大明的土地?说不定后来也就没哥伦布什么事了。

李大成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激动的内心逐渐的平复下来。购买了这么多次,也只有这一次,让他比较满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次搜到的两个人,绝对都是大金主,土财主。刘瑾就不必说了,号称当时的世界首富。至于郑和,七下西洋,统领着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每次都带着几万多人,手中的银子肯定也不能少。

牛b,牛b到不要不要的,这次是真的发了。

李大成眼睛张的锃明瓦亮,比看见了美女还兴奋,仿佛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从天上掉下来,零钱充值充到满。

幸福来的太快啊!

对了,别高兴的太早,先看看他们到底身处在哪一年,可别像杜九娘似的,今天搜到,明天就死了,扫兴。

李大成点开刘瑾的头像,查看对方的资料。

“皇上命我掌司礼监,又将王岳发配充军,东厂西厂尽在我手,整个天下由我掌权。”

咦?看刘瑾的个性签名,似乎正处在春风得意之际,已经开始掌权朝政,作威作福了。

李大成赶紧查看了一下资料,如果他猜的没错,刘瑾身处的时代,应该是一五零六年,因为对方个性签名中所提到的大事,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如果按照历史上记载的,刘瑾会在一五一零年被凌迟处死,那对方应该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活。换言之,他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把刘瑾的钱财一点一点的榨干。

四年,足够了。

李大成又点开了郑和的头像,查看对方的信息。

“锡兰风景好,有花又有草。可怜身体差,不知何时老。”

锡兰?不就是斯里兰卡吗?那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李大成看郑和的签名,总觉得后半句中透着一股沧桑和无力感。

看来是在下西洋的途中,在斯里兰卡做了停留,已经感觉到身体开始变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至于是第几次下西洋,李大成没有看出来,不过看郑和的感慨,不是第六次,就是第七次。若是第六次还好,若是第七次,那郑和还真没多少活着的时间了,因为历史上记载,郑和就是在第七次下西洋返回的途中,在古里国去世的,而古里国距离锡兰,也就是隔着一片海而已。

不会是在第七次下西洋的返回途中吧?如果是这样,岂不是又白搜一个人?

想到这里,李大成立即跟郑和打了个招呼。

“郑和。”

此时的郑和站在船头,望着眼前平静的大海,他虽然不是出生在渔民人家,却对大海格外的敬畏,因为他深深的了解大海,它能给人带来丰富的食物,却也能将人埋葬其中。

听到有人直呼自己的名字,郑和缓缓的回过头,他本以为是同行的得力助手王景弘,结果却发现身后一个人都没有。是呀,这么晚了,船上的官兵船员都已经休息了,除了他,谁还会出现在船头,为下一步的航行思考?

“看来,是海风!”郑和喃喃自语,出海这么多年,他在海上遇到过需要稀奇古怪的事,包括有些地方的海风吹起来跟人叫似的,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有人在说话。

“我不是海风,我是老天爷。”

咦?

郑和微微一怔,这次他听的格外清楚,绝对是有人说话,就算海风吹的声音再怎么像人语,也绝对不会吐字如此的清晰,甚至还能回答他的话。

“老天爷?”郑和抬头望了望天,今晚夜黑风高,天上黑蒙蒙的。

“是我。”

郑和浑身一颤,真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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