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己方。虽然庞原的死活不关他的事,但既然为庞原出了攻陷维鲁斯城以立足的“馊主意”,就也决定要送佛送到西了。只是贾羽新可不指望一群智力低下的兽人,能以此地侵吞天下。
贾羽新特命人在城外修筑了几座沙雕的壁垒,并在密林四周安上了营寨,将之前募集的近十万兽人军队安排在城外驻扎,每日加紧操练,而城中只留了不到一千弱卒。庞原不知贾羽新此举何为,但他每次问起,贾羽新总是一脸阴笑,却笑而不答。
维鲁斯城中的原本住民,庞原本想赶尽杀绝,但却被贾羽新劝阻。贾羽新安排那些人类住民,原本怎样还是怎样,继续保持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去惊扰他们,而住民似乎也就老老实实的生活在兽人的治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即便城主是兽人也无所谓。而贾羽新虽是出于稳定人心的目的,但同时也抓捕了一些青壮年作为劳力,帮助兽人修建防御设施。
庞原认为贾羽新是想以此地为巢穴,暂时不进取了,以为是军力不足,便派属下发了招募令,将庞原在维鲁斯城的消息散播出去,意图要招募那些失散的兽人同僚,并同时也希望其他族群的豪杰也能加入,因而招募令上不限种族。但是因怕苏特伦察觉,招募令实际并没有大规模的传播。只是纵然庞原募人无果,贾羽新却等来了一位“故友”。
走进屋内的人,相貌堂堂,身躯凛凛,路过都带起一阵英豪之气。此人生得高大挺拔且英武有神,虽然其身材比之庞原偏瘦,然其凛然不凡的气场却隐隐间要压过庞原一头。他外表俊朗,气度翩然而杀气内敛,一双凌厉如刀的眼睛,若射寒星。
虽说是入室为客,但其气息却丝毫没有显得作为客人而低人一头之感,反而给人以随时都会反客为主的些许霸道。他的装束,是一身锃亮的银白色战甲,其上刻着细密的龙形花纹,两边肩头的雕花麒麟也做的细腻无比,这身战甲,细看起来,精致而华丽,搭配他近乎完美的身材,一股英雄气便扑面而至。他手中,是一杆锋芒毕露的银色长枪,枪尖上的一抹寒光点分外亮眼,仿佛在诉说着“杀气不饶人”。而这杆银枪,其上缠绕着金闪闪的盘龙的雕纹,银色为主体的抢身,附上了一层闪光的金色“盘龙”,确有别样之感。
此人一路单手舞枪一路进屋,长枪舞动若双龙飞舞,一金一银,幻影如飞,似乎他就是要证明自己是使枪的行家,生怕别人不知道,就甩舞着银枪,秀出他枪艺的高超。而此人确实对枪法掌握得炉火纯青,闭着眼睛都能感知长枪的狂舞,有序的施展着引以自傲的枪技。
“你终于来了。”贾羽新见其入内,不由欣然淡笑,“在人界北域,已成为传说的‘枪王’,得你相助,贾某人可是如虎添翼啊。”
“嘛嘛……‘枪王’什么的,根本不算什么……”那人停下了旋舞成幻影的银枪,淡淡一笑,言辞很平淡,却极富压迫感,一派“世外高人”的气场直令正中主位上的庞原失色,“黑暗谋略的继承人,果真不一样。很久不见了嘛,羽新,自打你去人间之后,一晃就是二十来年,万幸你我皆是得道精修之人,百余年来,依旧是年轻的模样……”
“别谈交情了,贾某本就是无情无义,不讲人情世故之人,你我只是一起修炼过,也一起战斗过罢了。那时,我们共同对抗的地妖族,早就被妖族同化,北方的征程,也是不欢而散。”贾羽新一想起旧时,似乎有些失落道,“但我,还是信得过你。我修习的是黑暗兵法,而你修习的是秘传的枪法,‘百鸟朝凰’的枪谱,加上魔法的合理运用,使你成为了西北地带的‘头号枪兵’,论枪法,西北独你一家!武功盖世的你,是最好的将才,然而我这内心阴暗的谋略家,终会与你这样的武将分道扬镳……就算是信任,也不能战胜我的‘独狼‘本性……”
“别这么说。”听了此言,那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