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后来不死心地又打了好几个电话,然后惊恐地发现,大家居然都很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被陆总金屋藏娇的这个设定,而且这些人甚至还半真半假地向云城表达了羡慕之情:
“我跟你说,也就是陆总不喜欢哥哥这样的,不然金屋藏娇哪里还轮得到你?”
“就是!哥们,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城哥,我要是你啊,我就乖乖躺平。不是有句话嘛,如果不能反抗,就躺下来好好享受。我看陆总也不是那种不懂怜香惜玉的人,要不城哥你稍微顺着她一点,这样她也不至于天天用金链子锁着你……”
“我们所有人的梦想都是靠脸吃饭,只有城哥你,真正地实现了这个光荣而伟大的梦想。”
……
云城觉得眼下这个世道真的是彻底变了,至少已经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单纯的世道了。
反正直到这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云城都还没办法接受自己作为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居然会被陆总金屋藏娇的这个剧本。
但陆总显然已经很好的接受了这个设定,正在淡定地喝着一盅玫瑰花燕窝。
云城很早就发现了,陆与书吃东西的姿态跟她的坐姿一样优雅,知性,她咀嚼的时候,就像猫一样安静。这样一个把教养刻到骨子里的女人,云城真的想不通别人怎么会相信她会做出金屋藏娇……而且还是藏一个男人这么离谱的事情。
陆与书能感受到云城打量的视线,也知道云城大概还陷在那个离谱的谣言当中无法自拔,但当着孩子们的面,她什么都没说。直到两个孩子吃完退到客厅去看电视了,陆与书才主动开口:“你想说什么,直接说吧!”
云城微微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忿忿吐槽:“你说这些人脑子都是怎么想的?我堂堂七尺男儿……”
陆与书:“说重点。”
云城:“陆总,你愿不愿意配合我,演一出妇唱夫随的戏码?我要让那些人都睁大狗眼好好看看,这个家里到底是谁做主。”
陆与书想了想,说:“可以。前几天我收到了一个慈善拍卖会的邀请,时间是这周六晚上7点,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云城用力一拍大腿:“就这么说定了。”
类似慈善晚宴这种活动,每年都会有,不过一般的晚宴,陆与书都不会参加。也就这一次晚宴的举办方是她多年好友,所以她才答应下来。
至于云城,其实是第一次参加类似这样的宴会。
毕竟之前在云家,轮也轮不到他出席。
为了出席这次的宴会,也为了辟碎那个离谱到极致的“金屋藏城”谣言,云城这一次打扮得比回门那一次都要精致张扬。他特意穿了一套手工缝制的黑色晚礼服,礼服的后摆是燕尾形状的,前襟处则用金线缝了祥云和花纹,再配上合适的妆容和发型,精心打扮过后的云城好看得宛若一个星光熠熠的巨星,又或者是一个真正优雅的王子。
相较于云城的精心打扮,陆与书只是随意在衣柜里挑了一件专门用来出席晚宴的黑色长裙。不过为了搭配这条纯黑色的长裙,陆总特意化了个大红唇,戴了一串水滴形状的项链。她本来气势就足,红唇一画,跟下一秒就要登基的女王似的。
云城站在旁边,莫名就觉得这个状态不太对:“你这个嘴唇是不是化得有点太红了?要不咱还是换一个稍微朴素点的颜色?”
陆与书扫了云城一眼,从善如流:“那我化个黑色的?”
云城想了想陆与书穿黑色长裙画一个大黑唇的模样,脑海里莫名就浮现出了“黑寡妇”的形象。画个大红唇顶多是显得气势十足,这要真画个大黑唇,只怕下一秒真的是要吃人。
于是云城非常识相地改口道:“不,不用了,红唇挺好的,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