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装修、工人的事都办妥了,我也按公子说的要求面向平民化这块,相信会给很多平常人家不少便利。”
“嗯,不错,也不能光顾着赚富人的钱,能让百姓穿上好衣服也不错。这是不是就叫与民同乐。”
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云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公子,这话可乱说不得,这可是当今天子该说的话,你可别吓唬我们。”
趴在地上的小七也憋笑憋得辛苦。
“是吗?小七,你快起来吧。我让你物色的大宅你去看了吗?”
他依言站起来,走到一旁立着,回话:“我去看了几所,都还不错。我想公子哪日有空闲了,一起去看了再定夺。”
“好吧,过几日我就来与你同去,今天不行,今天是本公子的生日,我们呆会要去怡春园看看,小七可想同去玩玩啊。”
“啊——怡春园,”他的脸“哗”地涨红了,不自然地拒绝:“公子,小七是读书人,不宜与公子同去。在这小七祝公子事业有成,步步高升了。”
看他那有趣样,我不禁抿嘴一笑,故意道:“小七想到哪了,我们只是去那听听小曲,感受一下花魁风采,你如何去不得,”见他的脸快要红得滴血了,我才放过他,“逗你玩玩啦,你不去我也不勉强,你忙吧,我走了。”
旁边的云影已经不客气地笑出声来了,这丫头,在我的调教下,越来越猖狂,没个样了。
出门的时候,我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过些时日,把家乡的老母接过来吧。”
麦七呆愣在原地。眼里颤巍巍地含着泪水,哽咽道:“谢公子。”
麦七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选择跟一辈子的主子。
深邃清冷的眼睛,一袭华贵的深衣衬得他尊贵无比,气势非凡。仿佛任何人冒犯他都是一种亵渎。
记得自己在一条暗巷里被抢劫的时候,因为包袱里有自己离家的时候母亲交给自己的家传玉佩,所以拼死拽着包袱不放,任由他们的拳打脚踢在身上。一声不吭。这时他像那飘逸的神子一般突然降临,冷冷地瞥了那些地痞一眼,因为他带着黑纱,顶着斗笠,再加上天色迟了,光线昏暗,眼角的血流下来迷住了自己的眼,根本看不清他的面貌,只记得他用冰冷的声音说了句:“这么多人欺负一个柔弱书生,该死。”在麦七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些人就痛苦的呻吟着倒下了。
麦七只觉得他高雅如菊,残暴如剑,那些人被留了性命,可是都被断了右胳膊。可是奇异的是向来讨厌血腥的他并不讨厌他的这一面,相反,他满心崇敬。
最后,只听他用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轻轻道:“滚。”明明声音温和动听,可是麦七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全都凝结成冰,冷得麦七打了个寒颤。
麦七从地上有些踉跄地站起来,他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被揍了鼻青脸肿的丑样,走过来,递给麦七一张绣了黑色莲花的纯白色手绢。
他盯着麦七看了半晌儿,麦七只记得自己紧张得凝神屏息,不敢丝毫动弹。只见他轻轻地笑了笑,声音出奇的温柔:“吓倒了吗?别怕,有我在,以后不会有任何人欺负你。明日你带着这张条子来惠仁街的‘锦君’店铺找我。我会让你活得不一样,总有一天站在那些家伙头上看他们如何求你。”他的语气淡淡的,可是麦七却觉得自己全身沸腾了,仿佛找到了自己信仰的神子。就是在那一刻,麦七觉得落榜不重要了,盘缠没有了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往后的一辈子自己整个人都是他的了,无论发生什么,自己跟的人便是他。
麦七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没想到他突然停下脚步,淡笑地说了句:“我就喜欢你这倔强性子。永不服输妥协才是男人。呵呵。”
他像风一般来,又像风一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