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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4 / 5)

以后吃亏,谁让当初我是被人给偷出来,准备杀掉的,不过我的命大,被耀玉琦派来的人是楚一,当年我的亲生阿么对他有恩,他就将我带到了佟家村,交给了村长收养了我,我才能够顺利的活到今天,并且靠着楚一的帮忙,在府城我也攒下来两间门面,一座宅子,不过这些和我家修哥给我带来的钱一比,就不算什么了,谁让我家修哥儿厉害呢。

说道我家修哥儿,不得不说他还真是厉害,不但会雕刻,还会做首饰,那些样式非常新颖,就连常年做首饰铺子生意的柳子冉都很佩服,说我家修哥儿每做出一件首饰都会引来一阵抢购的风潮,就连京城的哥儿都很喜欢离修的首饰,后来我和离修一商量,就干脆的在镇上自己开了一家首饰铺子,生意自然很火爆,为家里带来了很多的进项。

当然了我富了,我也没有忘了大家伙,后来我干脆就组织了商队,全部都是村里的爷们组成,谁让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呢,总不能自己富了就不管大家伙了吧,再说了我也寻思着,这人啊还是知足常乐,就像我家修哥说的,人啊这一辈子不管怎么的,也要活个心安理得不是,总不能自己大鱼大肉的吃着,看着村里的人在那里吃粗茶淡饭吧,当初自己可是这些人帮着养大的呢!

我这一生有三个孩子,其中老大是我和修哥儿收养的佟小宝,老二是佟瑞,我家修哥亲生的,还有个小哥儿是我们这辈子最小的儿子,我这仨孩子都是好孩子,老大佟小宝科考的时候,考上了进士,最后官拜户部侍郎,还娶了我家小哥儿,这是我和修哥儿两个人都愿意看到的,毕竟这孩子的脾性我们都了解,与其让我家小哥儿找个不了解的人做夫婿,还不如我家小宝好呢。

要说我最骄傲的是就是我家佟瑞,这孩子不但从小就过目不忘,而且出生的时候,还天降祥瑞,百鸟朝凤,想起来我都高兴,再说了我最没有想到的就是他最后当了皇夫,娶了耀玉澜家的小哥儿,官拜吏部尚书,这天耀王朝说是耀家的天下,还不如说是我家的,当然了这话不能当着外人说。

我那儿媳妇儿是个甩手掌柜的,什么都要交给我家佟瑞,有时候我都看不下去了,就连修哥儿都心疼的不行,还偷偷的骂儿子是个妻奴,什么都替他媳妇儿干了,便宜死他们耀家了。

要说最贴心的要数我家小哥了,这孩子从小对别的没什么兴趣,却对离修的手艺喜欢的不得了,修哥儿也乐意教他,恨不得把自己这辈子会的都教给他,遇儿听话,学的也认真,最后接下了家里的生意。

我和离修都不愿意离开佟家村,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我们相知相守的地方,这里有我们一直守护的家和田产,还有我最爱的那个人,我们在这里一直生活到了我六十一岁,而离修六十岁。

离修自从生了小哥儿以后,身体就不是太好,这么些年都很弱,我知道可能是他当初生产的时候,难产留下的病根,这么些年我一直用好药材给他补着,他总是说浪费什么的,不过我知道他肯定知道自己的大限要到了吧?

我陪着修哥儿过完了六十岁的生日,然后眼看着离修就在我的怀里闭上了眼,当时我的心在滴血,一夜之间白了头发,我没有哭闹就那么静静的,亲手将这个赔了我一辈子的人葬了,还有将他在家乡带来的那些嫁妆都给他装到了棺木里,我知道他喜欢这些东西。

我在他的坟前种了很多的野玫瑰,我知道他喜欢这花,他来到时候是抱着玫瑰来的,走了我也不能让他空着手走,怎么的好歹这花也是玫瑰啊,尽管不是他喜欢的那种,但是在天耀也就他叫玫瑰,我想等到以后这漫山遍野的都是玫瑰,就让我最爱的修哥静静地躺在花海里好了。

于是我登上了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悬崖,就那么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早上,我摸着我那一头白发,我笑了,我想着如果我死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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