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不久,父亲——我们按江苏老家的习惯叫他“爹爹”,被诊断得了肺结核。他曾到杭州养病,但效果不明显。抱着一线希望,母亲陪着父亲,带着我们三个孩子,一起到北京养病。虽然当时爹爹病情危重,母亲仍旧利用在北平的机会进入当时享有盛名的朝阳大学继续自己的学业'1'。在她看来,要改变贫穷落后的中国,必须实行法制,因而选择了法律为专业。寻求“法治”的思想也贯穿了母亲的一生。。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代报人邓季惺:被湮没的传奇(2)
1931年7月,爹爹在北京去世,母亲一边独自抚养着三个年幼的孩子,一边继续她在朝阳大学的学业。在此期间,作为父亲的生前好友,陈铭德多次来探望母亲和我们几个孩子。他心底何时生出对母亲的爱,我并不清楚。1933年1月,母亲与继父在南河沿的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了结婚典礼。因为当时太小,我对这场婚礼毫无印象。但是,稍长以后,常听人说起这个婚礼很特别:除了通常的礼仪之外,来宾们得到了一份新郎新娘联合署名的协议。协议写明,母亲不随夫姓;我们3个孩子仍姓吴;两人婚后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双方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他们把订立的协议印在粉红色卡片上,以强化这份协议的严肃性。
很多人都猜测这份协议应该是学法律的母亲提议的,也视之为母亲在青年时代藐视传统维护妇女权益的一个实际行动。解放后一次周恩来跟另一些记者谈论郭沫若与安娜时,还援引母亲的婚事打趣说,财产在谁手里,谁就有地位。朋友们了解母亲的脾气,都称呼她为“邓先生”而非“陈太太”。对于他俩的联姻,新闻界也传为佳话,戏称为“刘备得到了个女诸葛亮”。继父对我们姐弟三人都不错,我们一直喊他“伯伯”。
1933年夏,母亲在朝阳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到南京在司法部作了职员工作,同时开始投身于妇女运动,和冯玉祥夫人李德全、曹孟君、谭惕吾、王枫等人,成立了“南京妇女文化促进会”。她认为妇女要解放,首先应该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她们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母亲担任所长,负责具体事务。
母亲在司法部工作时间不长就辞了职,开始做执业律师。她那时便显示了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经常免费替被虐待或遗弃的妇女打官司。她的律师事务所就在《新民报》的楼上,业余时间,她还做新民报《新妇女》周刊的主要撰稿人,并主持《法律问答》专栏。
1936年春,仍然作律师的母亲陪陈铭德一起去日本,从《读卖新闻》那里购买了一台旧印刷机,我还记得她从日本带回来的那种彩色唱片。继父早就邀母亲一起加入《新民报》,直到1937年,母亲已经有了为社会所认可的独立地位之后才正式加盟《新民报》,掌管经营管理和财务。
《新民报》之前是文人办报,一开始一切因陋就简,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母亲一上任,就建立起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使报社经营达到收支平衡、自给自足,而且逐步积累了进一步发展的资本。母亲的精明也一直为人称颂。当时有这样一种夸张的说法:邓季惺精明到报馆里用了几根大头针她都有数。
1937年7月1日,报社集资5万元成立了“新民报股份公司”,建立了现代化的公司制度。陈铭德由社长改称总经理,母亲任经理。入股董事有国民党各派系的人,主要是四川的民族工商业的负责人,像卢作孚、古耕虞、胡子昂、何北衡等。他们也是我父母终生的好朋友。“新民报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中国报业史上第一个近于现代化的报业集团。后来弟弟吴敬琏以提倡市场经济闻名,有人开玩笑说,母亲是他第一个老师。
鼎盛
像每一张新报纸一样,《新民报》也经历了创业的艰难。直到陈铭德以重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