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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3 / 4)

的抚摸不是侮辱,也不讨人嫌,能让你安心。只要他粗重的呼吸既不惹你生气也不让你觉得恶心,而是像一个宝贝宠物那样讨你喜欢。各种例行公事也很管用:锁门啦,整理房间啦,刷牙啦,梳理头发啦,可它们都是真正必做的事情之前的预备工作。人们大都想一下子睡着。让疲劳一拳打进梦乡,来逃避一整夜嘈杂的沉默、不必蒙上布的空鸟笼,还有壁炉架上紧盯着你的大胆的、没有笑容的姑娘。

维奥莱特从来没见过那个姑娘,只见过她的相片,经过一番细心观察,又给她胡乱编了一套性格;对她来说,对那姑娘的记忆是这屋子里的一种病——比比皆是,可又难以捉摸。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维奥莱特随意捶打,她要是憋不住了,一定要打的话,除了那个草包脑袋和一张黑白照片以外什么也没有。

对乔来说就不一样了。三个月来那个姑娘一直是他夜里必需的东西。他还有关于她的回忆;思念她成了他躺在维奥莱特旁边入睡的惟一途径。他对她的死非常在乎,伤心得要命,可他更在乎的是他的记忆可能再也想象不出那种亲昵了。他知道记忆会渐渐褪色,因为早在他猛追多卡丝的那天下午褪色就已经开始了。就在她说了她喜欢科尼岛、凑份子聚会,又说了一通墨西哥以后。甚至在那些时候,他跟她那吃糖吃坏了的皮肤质地、她那被枕头弄成高高的野灌木丛的头发、她那啃过的指甲、她那令人心碎的内八字脚站姿都难舍难分的时候。甚至在听她说话、讲可怕的事情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自己正在忘记她的音质,还有他们做爱时她眼皮的反应。

现在他躺在床上,回忆着那个十月的午后与她初次相遇的每一个细节,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不光因为那一时刻如此美妙,还因为他想把她印在脑子里,烙在那里,永不磨灭。这样,无论是她还是她那活生生的爱,都不会像从前发生在维奥莱特身上那样褪色、结痂,。因为每当乔试图回忆起他和维奥莱特年轻时的情形、结婚的情形、决定离开魏斯伯尔县北上迁入大都会的情形,他的脑袋里就一片空白。当然了,他能记起日期、事件、购买的东西、动作,甚至具体情景。可是想捕捉到当时的感觉却很困难。

他为那种丧失挣扎了好长一段时间,觉得自己只好听之任之了,就下了个结论,说是人上了岁数就会想不起对事情的感觉。就是说,你可能会说:“我吓得要死,”可你找不回那种恐惧感。你可以在脑子里重演狂喜、谋杀、缠绵的情景,可那情景已经把什么都漏干了,只剩下加以表达的语言。他以为自己已经下了这个结论,可他错了。当他给希拉送去她订的“克娄芭特拉”牌化妆品时,那里满屋子都是嘻嘻哈哈的女人——而她就在那儿,站在门边,为他开门——就是在杂货铺里引起他注意的那个姑娘、买糖果吃糟蹋自己皮肤的那个姑娘,深深打动了他,让他的眼睛燃烧起来。然后,猛然间,她就站在了爱丽丝·曼弗雷德家的门口,脚尖内拐,头上编着辫子,不苟言笑,但显而易见对他很欢迎。显而易见。否则他不至于有那么厚的脸皮、那么大的胆子,离开时在门口对着她嘀嘀咕咕。

他喜欢这种粗暴的攻势,因为他以前从没用过,也没有这个必要。他对着正在关上的门悄声低语时,欲望随之倏地浮出,他便开始梳理它。他先是把它装进兜里,欢喜地感觉着它的存在。然后他把它启了封,没事的时候就玩味一番。他并不渴望或是迷恋那个姑娘,不如说他想起了她,并且下了决心。就像他对自己的姓名、他和维奥莱特睡觉的那棵核桃树、一块河边的洼地,还有什么时候迁往大都会下了决心一样,他下决心对多卡丝采取行动了。至于他和维奥莱特的婚姻——他并没有作选择,实际上也乐得不用选择;维奥莱特替他选择了,帮他逃脱了县里所有的红翼歌鸫以及那陪伴他们的熟透了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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