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没有发病,也许是因为沉浸在幸福之中,所以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可能那枚龙禁果也起到了作用吧?所以。过江湿了身,也不打紧。
但是,背她顺藤爬上对面山坳,我还是钻木取火,让她烤干了身上,再找回师傅的拐杖,背她继续上路。她赤着嫩脚。不如我老茧脚,也只能我背她行走,她说希望就这么一直在我背上,一直走,直到生命的尽头,听来就让人心里生疼。
多日的相处,我不疼爱她,是不可能的。
没多久,我在她的眼前捕杀了一头野猪,硬生生追上这野物,杀死。她为我鼓掌,带着自豪的笑容。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眼中的唯一。
十天后,八月中旬,宽阔的长砻江汇江口就在眼前。远方,繁华的城市影子倒映在江中。我们穿着兽皮衣物,脚穿兽皮靴,这些都是慕容冰雨用牛筋藤制作的,她的手艺比我这个做过服装厂员工的人差了些,但一针一线,是她的心意。
遥望远方的城市,慕容冰雨紧紧地抱着我,眼睛湿润了。她不舍,我又如何放得下?多日翻山越岭,朝夕相处,缠绵悱恻,如何不生情?
她依旧主动,就在高峰林子里吻了我。我们站在那里。尽情地诀别,直到落日在远江水面之上,倒映半江残红。
我爆发之后,留她在山上,自己下了山,到江边渔村偷到了男人女人的衣物鞋子,顺利返回。我记下了主人家的地址。一定会奉还所窃。
朴素的着装穿在我们身上,我觉得慕容冰雨依旧美丽傲然。十日的风餐露宿,不减她的韵味,反而在滋润之下,嫩如初生,线条起伏得让人眩晕,眉目含情。她有时候自己都在溪水边照照。说从未那么美过。
她看着我,说小雨是大男人了,更坚毅、坚韧,充满了雄性的魅力,一入尘世,一定也要顶天立地,早点归来,她在离尘山庄等我。
吃过最后的肉干,喝了些山泉,我最后一次背她,下了山,穿过低矮的丘陵,进入江边的郊镇。
她早已用黄石花抹了脸,又是宽大衣物,像个平凡的村女。我们走在街上,没人注意她。倒是注意我的人多一些,因为我一头乱发,光着脚,衣物普通,拄着拐杖,像个搬砖的瘸子,慕容冰雨也说像极了,因为我一手的老茧,指节粗大。
不多时,到达江边的休闲公园。我将慕容冰雨安排在公园靠近水边,人迹少处,拐杖留给她,关键时候可以保命。而我,一瘸一拐地,弓着背,又像个可怜的流浪汉,离开了公园。混世的形像,逃亡的最好隐身装扮,就是我这一套,没办法,我师傅就是个瘸子。
我得去找钱,并且联系慕容家族……
第202章 打了个黑吃黑
行走在江边的市郊小镇,到处都有水淹过的痕迹。十多天前的那场暴雨洪灾,来势极猛。有的地方还有宣传标语,写着与洪水斗争到底,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等等之类的语言。
我向渐繁华地带走去,在那里有更多的机会。那时正是下班晚高峰,机会则更大。
来到一处比较大的公交站,我离之相对远一点点,就在街边蹲下来。乱发遮面,眼扫着公交站过往的人群。
形像不佳,来往人们不时有注视我的,但我不在乎。有时候不能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在乎你怎么对待自己和人生。
没多久,一辆拥挤的公交车上下来三个男子,都二十六七的样子,穿得还不错,白衬衣套黑西裤,像上班的白领。不过。三人连个随身包也没有,一下车,便急匆匆往我旁边不远的巷子走去。中间那个男子右手揣在裤包里,握着一个长皮夹子一样的东西。
就这种装扮和动态,《老子宝典》里说过,不是公交窃贼的话。老混蛋愿意自宫。
我马上起身跟在三人的身后。不多时,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