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赵原忽略了人心。
毫无疑问,这是一支乌合之众,如果这支乌合之众对付马贼山贼什么的,可能还会齐心协力,但是,面对凶残的狼群,商人们根本就没有打算和狼群战斗。
当赵原这支马队的老板回到营地的时候,所有脚夫都围拢了过去。
“怎么样?”一个脚夫急问道。
“已经商议好了,明天早晨的时候,马帮分为五组,朝五个方向前进,我们……我们……”微胖的老板脸色阴沉。
“我们怎么样?”脚夫们异口同声的问道。
“我们独自一组。”
“啊……”十几个脚夫一阵骚乱,一个个脸上都是惊慌失措的表情。
“我对不起大家。”老板低头不敢看脚夫们的眼睛。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分开?人在一起,不是更安全吗?”赵原一脸疑惑,提出一连串的问题。
“小赵,是这样的……”
众人七嘴八舌的把原因告诉了赵原。
原来,在俄尔沙漠,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沙漠狼群,马帮会分散成为几股。
这种做法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赌运气,看谁被狼群盯上。
当然,说的赌运气,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在分头行动的时候,一些财大气粗实力强大商人往往会结伴而行,而一些势单力薄的商人,往往会排除在外。
沙漠狼很聪明,它们通常会跟踪那些实力不强大商队。
如果沙漠狼是弱肉强食自私自利的动物,那么,人类在本质上也是一样,为了能够保存实力,抛弃同类乃是家常便饭。
赵原这支商队,成为了人肉诱饵。
赵原这支商队,总共有十一人。
十一人,三具弓弩,还有六把弯刀,人手一把匕首。
这么一支小小的商队和拥有的简陋武器,要对付二百多头狼,那无疑是白日做梦。
另外四支商队,平均人数达到了八十人,哪怕是被狼群跟踪,凭借着精良的武器,也有一战之力。
五支商队,将会有四支毫发无损。
这是一个令人煎熬的晚上,一群脚夫辗转反侧,根本无心睡觉。
月光慷慨的洒在沙漠上,远处那些巍峨的沙丘下面,是一片片巨大的阴影,仿佛像是无数洪荒巨兽潜伏在沙漠之中,令人莫名的心悸。
枯枝粪便都逐渐烧完了,篝火堆已经越来越暗淡了,狼群开始行动了。
为了不让人类休息,狼群开始绕着火堆绕圈,不时的深入到火堆里面,人类不得不时时刻刻提防着攻击,偶尔会有沙漠狼被射中发出的惨叫声在夜空中飘荡,毛骨悚然。
就在一群脚夫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突然,那个俊美的年轻人走到了那微胖的老板身边,附耳说了几句便离开了。
待得那俊美年轻人离开之后,老板喜形于色,告诉众人,那俊美男人将会和他们同行。
这个消息仿佛是给众人打了一剂强心针,一个个顿时兴高采烈。
人多一些,活下去的希望也会多一些,而且,那一群英姿飒爽的俄尔族女人,都带有长弓,一看就知道是擅长骑射。
唯独赵原不开心。
每当他看到那俊美年轻人望向他的眼神,就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如果他和一群脚夫单独离开,他完全可以独自干掉狼群,而且不容易暴露身份,而现在,形式似乎有所改变。
那俊美年轻人所带的武器都极为精良,所骑之马,无一不是价值千金的良马,而且,从他们的穿着和气度看,乃是大富大贵之人,和他们同行,很容易就会暴露身份,影响到赵原的后续行动。
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