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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3 / 5)

“可能吗,”骆羽的怒气还没消,“他不满意总得摆出个理由来呀,总不能闭着眼睛瞎说呀?那不太露骨了吗?”

骆羽说他其实并不适合做老板,不论是电脑公司还是别的什么公司。“我想我的路可能走错了,”他说,“我不应该开公司,我的专长是纯粹搞设计,想做专业的事,叫我做老板总有些力不从心。因为我讨厌生意场上的阴险和狡诈。”

冯娆有意说上一句玩笑话,“那就让我来做老板,你专门负责开发软件好了。”

骆羽苦笑,没说什么。

骆羽这家公司规模不大,只有十几个人,在北京西路一幢写字楼里租了一个大间,十几个人一起在这里工作,隔断式环境,人手一机,都是些年轻人,年龄都在廿岁出头,还数骆羽的岁数最大。

冯娆进来的时候,只剩一男一女两个员工在忙碌,其他都下班了。几乎所有员工冯娆都已认识,冯娆刚进来一会儿,剩下的两个员工就动身离去。“骆总,我们先走。”那两个员工说。其中那个女的还冲骆羽诡谲地挤了挤眼睛。如果不是冯娆来了的缘故,他们可能还要再工作一会儿。她知道骆羽的那些员工都很敬业,为了赶进度常常不计报酬地工作到半夜才离去。那些人刚刚走出大学校门,还没来得及学会世故。

骆羽把她带到就近的一家餐馆,叫“渔家唱晚”,招牌很大,除了渔家唱晚四个字,还有着彩色喷绘的“清明上河图”的底纹图案,酒店内的布置也很有些特色,只是那菜做得一般。冯娆想起上次骆羽也是带她到这儿来吃的,就说:“你很喜欢这家餐馆是吗?”

“我没这样说呀?”骆羽有些发愣,“我说过很喜欢这家餐馆了吗?”

“但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骆羽摇摇头,说:“这几条街上的餐馆我几乎都吃过了,都吃腻了。”

冯娆笑了。“看来我们的情况差不多,公司附近的餐馆以及我住的地方几乎每一家都吃过,既不好吃也不实惠。真的很头疼。好在现在有个叫匡小岚的跟我住在一起,她很会烧饭炒菜,我不收她的房租,她负责清洁,另外每天晚上做一顿饭,伙食费我还跟她平摊。”

“你可真会想办法。”

“这只是个意外收获,”冯娆笑着说,“起初我并没想到叫她做饭,可能她觉得在我那儿白住过意不去,就叫我每天晚饭和她一块吃。”

吃完饭,骆羽点起一支烟,说:“我送你回去?”

冯娆说:“刚吃的饭,你就不好过一会儿吗?”

两人从餐馆出来,冯娆提议找个舞厅坐坐,骆羽不想去,他不会跳舞,也从不去那种场合。冯娆觉得骆羽很多地方都让人不可思议,觉得他就像个生活在都市中的乡下人,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打高尔夫球,几乎城市中流行的一切他都不会,很怪。然而自从那次在咖啡馆见面以后,她就立刻迷上了他,这倒不是说他长得有多么英俊。他那张圆脸实在很平常,像他爸,大鼻梁厚嘴唇,戴一副圆形眼镜,头发剃得很短,几近光头,且不苟言笑。冯娆也想,他之所以吸引她,可能就是因为这些怪异的地方。既然他不肯去舞厅,她只好作罢,改叫他去街心公园走走。

他们绕过一个街角就到了街心公园。公园里人不多,他们肩并肩慢慢地走着。

“干吗我一来你就叫我回去呢?”想起刚才他一吃完饭就要送她回去,她有些不痛快。

“你可能误解我了,我只是觉得有责任送你回去,要是我不肯送你,让你坐地铁或是公交车回去,你才应该生气。”

“那我干吗要来找你呢?”冯娆的气还没消,“我辛辛苦苦跑到这儿来,为的就是让你赶紧把我送回去?”

骆羽笑了。“对不起,我没想这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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