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什么也说不出口。程志远走过身边,我问他,“你知道吗?”他表情复杂,我看不出是抱歉还是可怜,心生烦躁,对他说“我知道了,你走吧。”我生气,迁怒所有人,并不给郑南和郑浩好脸色,根本不抬头看人。
我没有哭,只觉得很生气,也很累。收拾好准备离开,发现暮色里站着一个人,我看清楚后抄着扫把就朝他一顿乱打,是张军,他有一双遗传自她妈妈的眼睛。姨妈一家与我同仇敌忾,根本不上前拦阻,郑浩不知从哪里跑出来抱住我,我挣脱他,和姨妈一家走了。
我主动给林潇潇她们打电话,我说“对不起我心情不好不想见人,你们都别来看我了。”
一个礼拜不到,我便上了去ny的飞机,上机前我把老爸给我办的所有的汇票信用卡快递给他。
机场里,他终于出现,我顺手拿了手机就朝他砸过去,狠狠的说“滚,我看见你恶心。”
我最亲最崇拜的人背叛我和老妈,我深爱的男人帮着他骗我,温柔待我的人瞒着我,最爱我的老妈不见了。这座城市,让我伤透了心,我迫不及待的离开,不愿再和他们分享同一丝空气。
第十六章
或许,我和这个城市八字不合,很多天夜不能寐后,居然一上飞机倒头就睡着了,中途被人大力的摇醒,是个壮硕的老外大妈,关切地问我“小姐,你还好吧?”从张军的护士老妈开始,我迁怒所有服务业的大妈级女人,我冷冷的哼了一句“不要扰我睡觉。”闭上眼睛接着睡。
我再次醒来时,外面阳光耀眼,我眨了眨眼睛,不觉口干舌燥,一看表,原来已经快到了,竟然睡了十几个小时,想叫人送水,却觉得浑身酸痛,像被人打过一般。这次大妈的表情恶劣,我却觉得比和颜悦色来的好看,对她笑了,say thanks。她一脸的不可思议。
有人说话“你真酷。”我才发现身边已经有个人瞪我很久,是个水灵漂亮的中国小弟弟,10岁上下,我瞪大眼睛,脱口而出“你一个人?”
他眨巴大大的眼睛,反问“so?”
如此稚嫩的模样配这样成熟的腔调,我乐了,这么些天我头一次有乐的感觉,我伸手掐他的小脸,嫩嫩的,叹道难怪林潇潇她们喜欢掐我,手感不错。
自己脸上也着一记,我觉得好笑,摸摸他的头,他说“不要再摸了,我这一路头发都快被摸掉光了。”竟是一脸无可奈何,可爱的我激动不已,凑过去亲他脸蛋。他脸红了,像苹果一样,我忍不住又伸手去掐,他居然没有还手。
吃早餐的时候,他要了牛奶蛋糕,我也想要,大妈大概被我得罪说是最后一份,我看看自己面前干干的松饼,再看看他香甜的啃着黄灿灿软绵绵的蛋糕,可怜巴巴的说“蛋糕是橘子味的吗?”他把咬过的蛋糕递给我,“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跟你换。”很有礼貌,父母教得相当好,我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关于一个小绅士的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去冰店吃冰淇淋,问waiter冰淇淋的价钱,草莓的比普通的要贵上2块钱,小男孩想了很久决定要普通的冰淇淋,waiter不屑,待男孩离开waiter过来收拾碗碟,发现桌上放着2块钱,是给他的tip。我对绅士这种东东并不太感冒,从来觉得众生平等,没有等级差别,长久以来我不喜欢郑浩之流也是因为他们身上带着很浓的高人一等的官气。可是,礼貌,作为一种习惯,是让人尊敬和喜爱的,我发自的内心冲他微笑,从他手里接过蛋糕毫不犹豫的在他吃过的地方咬下去,对他说“谢谢你,不然我会饿死。”他脸又红了,粉粉嫩嫩,可爱之极。
他同时说英文和中文,看样子应该是在美国生活的。我一向没有打听别人家境背景的习惯,只问他“你要去哪里?可要转机?”他说他也在ny。他告诉我他回b市过寒假,他太爷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