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在霎那间将五只比熊犬击杀。各个画面事无巨细的分析了一遍。
其中有几个疑点引起了张烨的注意。
第一个是在踏入那些店铺的时候,那些铺子里的动物几乎都显得狂躁无比,特别是各种狗,那叫的就好像遇到了匪徒一样。
第二个疑点就是在家里的时候,那些狗在他进入厨房的时候,围住峰儿又蹦又跳,还在他脸上舔个不停。
第三个疑点,五只比熊犬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小玲珑和峰儿他们。如果不是他拿出了诺斯特斯之枪的话,恐怕不会引起它们的注意。
“小玲珑!峰儿!宝宝龙!比熊犬!”
张烨在脑海中把四个名字何在一起,不断推论,最后将小玲珑和峰儿两个名字排除,只留下宝宝龙和比熊犬两个。
“宝宝龙!比熊犬!龙……犬……”
头疼的揉了揉脑门儿,张烨感觉自己似乎把握到了其中的关键。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小玲珑他们的血脉带来的麻烦吧!小玲珑他们太小,又是人龙混血,不可能立马觉醒龙威。所以对其他动物的威慑几乎不存在,但有些鼻子灵敏的动物却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血脉气息。”
“毕竟龙是瑞兽,刚开始的时候,仅仅只是本能的亲近。但随着接触不断增加,小玲珑他们身上的血脉气息开始影响那些动物身上的血脉。”
“这也就造成了它们的野性开始回归。开始本能的趋利避害,而偏偏这时候的宝宝龙又是最没威胁的时候,所以开始攻击他们,企图从他们的血肉中得到更大的好处。”
“这……可不就是现实版的唐僧肉吗?”张烨感觉自己的脑袋有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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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卖萌
龙,很容易就能让人联想到神话传说中那种飞天遁地的瑞兽。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小玲珑他们在本质上来说还真就是这种传说中的瑞兽。
只是还太小而已,只能称为宝宝龙。属于那种战五渣的存在。
但不论再怎么渣,也比张烨这种纯粹的奶妈好很多。
“真是麻烦啊!”
张烨揉着脑袋,感觉脑仁儿有点疼。
不管小玲珑他们是不是混血儿,强大的龙族血脉总有一天会彻底扭转他们的形态,从而化作翱翔九天的神龙。
因此在本质上来说,小玲珑他们还是算龙,而不算人,哪怕有人族的血脉,也依然不能算人。只能说龙族的血脉实在太强,在一定程度上强行抹去了人族的血脉之力。
这也就是说,其实小玲珑他们体内的血液是龙血,而不是人血,只是外表看上去像是人血而已。
所以,只要被人知道了小玲珑他们的身份,说不定就有人会跑来行那传说中的屠龙之事了。这可是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
呃……
虽然现在的是宝宝龙!
但也是龙啊!
这可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而且传说中龙族身上浑身是宝。随便宰了一只,就算不如传说中那么神奇,但也能做一顿涮龙肉不是?
更让张烨感到头疼的是,由于动物在很多方面比人类都要强,比如说嗅觉,视觉,或者对危机的感应能力,都是人类的百千倍甚至万倍以上。这就造成了,某些生物可以很轻易的感受到小玲珑他们身上那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在接触初期的时候,或许还不会出现问题,就好像今天这五条比熊犬一样。但稍微接触一段时间过后,却会很快发现小玲珑他们身上的不同之处,从而引动体内的那股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