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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1 / 4)

叶茂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铁轨上。火车站,嗯,就是我屁股下坐的这地方。十一月,这是洋人的黄历,大清的历法,应该是十月吧,同治二年十月。洋人的黄历,就是……一八六三年十一月。

叶茂来到美国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他的故事的前半段并不算新鲜。

他是广东四邑人氏,今年二十三岁。十七岁那年,他离开家乡到省城投靠一位族叔,这位族叔安排他到一家海鲜酒楼帮厨。叶茂人很聪明,也勤力,帮啊帮啊地三几年下来就就升成了掌勺,他生性节俭,也没有什么嗜好,多少存下了一笔小款子。

这时叶茂认识了一位海味铺老板的女儿。这位姑娘肤色虽然黑了一点,但模样倒很周正。叶茂一见倾心,你来我往几番,便立意非卿不娶,也自以为人家非他不嫁。于是酒楼的活计愈发上心,用度也更省了,只希望早点存够娶媳妇的钱。

终于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乃央他的族叔出面,自己正了衣冠、具了聘礼,上门提亲。

孰料女家说道:世兄青眼有加,感激不尽。可小女已许了她三舅家的二小子,就是在洋行做“助理”的那位啦。

叶茂晴天霹雳。他不记得自己怎么回的家,也不记得族叔怎样埋怨了他一路,只记得海味铺老板那种表面客气,实则愕然而鄙夷不屑的神情。

叶茂搞不清楚到底是海味小姐移情别恋,还是人家根本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意思——自己从头到尾会错了意?

总之,结结实实大病一场,差一点就缓不过劲来。

病好后,广州是待不下去了。一则是伤心地,二来实在丢不起这人。看病请郎中huā了一半积蓄,狠狠心,剩下的另一半积蓄倾囊买了一张去金山的船票。

我要衣锦还乡,给那谁谁谁好好上上眼!

就这样,叶茂在香港登上了赴美利坚的远洋海船,被那股席卷太平洋东、西海岸的淘金大潮挟裹着,来到了加利福尼亚。

加利福尼亚是美国从墨西哥手里抢过来的。

1846年5月,美墨战争爆发;1848年2月,和约签署,墨西哥投降——美国的战果是整整一半的墨西哥国土,包括加利福尼亚。1848年1月,战争还没正式结束,三藩市发现了金矿,战争刚一结束,淘金者便从世界各地汹涌而至。

〖中〗国第二年才得到消息,刚开始还小心翼翼,头一年只有几百人越洋而来,但一发不可收拾,到了1852年,全年超过两万人加入淘金大军。其中大部分都是叶茂的老乡,即广东台山、开平、恩平、新会,所谓“四邑”。而三藩市在〖中〗国人那里便有了一个“金山”的大号。

淘金者太多,十来年下来,河床表面的金子——也即普通淘金者有能力淘到的金子——便所剩无几了。还想挖金子,就得打矿井,而这显然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所以,1861年——咸丰末年启程的叶茂,实在是赶了一个晚集。

不知道是谁散布了“金山遍地是黄金,走在路上随便都能踢到一块狗头金”这种说词——确实有发了财的,但不是他叶茂。几个月下来,一无所获,再挖下去,就只好吃砂子了。

只好再去做工。

彼时在美华工基本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州,而加利福尼亚的华工多是所谓“赊单工”华人自嘲之“卖猪仔”实质是一种半强制性的契约劳工。即贫苦人家无力支付旅途船票食宿,乃由洋行船东代垫,到美后做工从工资中每月扣还。契约劳工理论上是〖自〗由人,但放贷者会明里暗里通过各种途径对债仔采取强制或半强制措施,以求早日清还贷款。“赊单工”的日子是非常辛苦的。

叶茂还好不是这种情形。

很快叶茂发现自己莫非天生做工的命?他聪明,勤奋,又有气力,手脚灵活,竟是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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