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洋肄业局”定规:“幼童以三个月一次来局学华文,每次十二人,十四日为满,逾期则此十二人复归,再换十二人来。以此轮流,周而复始。”
这个规定,初初的时候,是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的,效果也不错。但是,愈往后,愈是滞碍难行。
个中原因,一是因为留美幼童浸润“西学”日久,对“中学”兴趣日减,甚至到了“厌弃儒学”的程度;二,也是更重要的,作为“驻洋肄业局”主要管理者之一的容闳,不但不坚持既有原则和规定,反而顺风纵火,支持学生抵制“中学”。
对此,李鸿章深感忧虑,致信当时的驻美公使陈兰彬说:“学徒抛荒中学确属实情,由于莼甫意见偏执,不欲生徒多习中学,即夏令学馆放假后正可温习,莼甫独不谓然。”
莼甫,容闳的字。
就是说,不但三个月一次的“轮训”,容闳不支持,甚至学生放暑假了,利用假期补习中文,容闳也从中阻挠。
轻废“中学”之外,学生纷纷信奉洋教,参加礼拜,而容闳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更是以“信仰自由”为天经地义——朝廷有什么干涉的权力?
“留美幼童”本人们,不论“中学”、“西学”孰轻孰重,还是允不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不消说,一边倒地站在容闳一边。
至于美国人,自然明里暗里,支持容闳——在中国第一批官派留学生中,多发展几个亲美派,甚至“带路党”,有什么不好?
在这两个问题上,“驻洋肄业局”内部,彼此针对,势同水火,衍生出来的其余问题,譬如什么小留学生变服饰、和美国女孩谈恋爱,与这两个问题相比,都算小case了。
朝廷终于不能不出手干涉了:将容闳调任驻美副公使,不再兼管“驻洋肄业局”。
做驻美公使,自然是大大升官,但容闳并不领情,他说:
“若专就予一身而言,以区区留学生监督,一跃而为全权公使,是政府以国士遇我,受知遇而不感激,非人情。但以教育计划言,是予视为最大事业,亦报国之唯一政策。今发轫伊始,植基未固,一旦舍之他去,则继予后者,谁复能如予之热心,为学生谋幸福耶?况予与诸学生相处既久,感情之亲,不啻家人父子,予去,则此诸生且如孤儿失怙,是恶可者?……请政府收回成命,裨得仍为学生监督,以期始终其事。”
就是说,容闳视自己为“留美幼童”的唯一保护者,中国留美学生的“教育计划”,是容莼甫的禁脔,不容他人染指。
朝廷只好退了一步,在调任容闳至华盛顿出任驻美副公使的同时,“驻洋肄业局”方面,给予了他一个含糊的“相帮”的权力。
这是一个糟糕的决定。容闳利用这个名义,专门从华盛顿跑到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驻洋肄业局”所在地,继续指手画脚,一如其旧。可是,因为他毕竟已经不是“驻洋肄业局”的“总办”、“帮办”了,“驻洋肄业局”现管理层极为不满,积蓄已久的矛盾,终于彻底爆发,不可收拾了。
此时,整个“留美幼童”计划,已到了无法正常推进的地步,而朝廷明白,即便和容闳破脸,彻底免去他在“驻洋肄业局”内的任何职务和名义权力,也没有用——容闳对“留美幼童”们的影响以及在整个留学计划中的作用,是无可移替的。事实上,和美国政府、学校、当地各有力人士打交道,全部都是容闳的首尾。
如果容闳不愿意放手,你拿他一点法子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