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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部分 (3 / 4)

事,审起来亦快得很,最后报上来,拟的是窝藏赃银和强娶民女这两条。

审完的案子要定谳,需过秋审处“八大圣人”的集议。安邦太这样的案子,照说把案卷粗粗一览,点点头就过去了,可是这一回,吴天乐有话说。

“强娶民女这一条,我看可以划去。”他不以为然地说,“第一他安邦太不是正主,不过是替着操办,第二是兑足了银子,两家愿意的。强定这个罪名,于律例上面说不通。”

他的话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安德海倒了霉,审案的主事就不免揣摩上峰的意思,定得重了点。现在老吴这样说,是秉公办理的态度,其他七位,当然也没有异议,于是安邦太这一条强娶民女的罪名,算是免掉了。

“倒是这部书……”吴天乐翻开那本《京师轶闻录》的手稿,一边翻页,一边提起笔来,毫不客气地开始在上面划杠杠,一共划了七八条出来。

“诸位请看。”他把挑出来的手稿,分给其余的七个人。大家被他这个举动弄得有些惊奇,待到看过,见划出来的那几条,写的都是诸如“某年某月某日,圣母皇太后归宁”,如何华丽,如何热闹,又或是“正月二十九颁赏,太后赐某王爷貂裘一袭”,如何珍贵,如何漂亮之类的东西。

“老吴,这是……”忽然有一名坐办,明白了他的意思,倒抽一口凉气说道。

“不错,”吴天乐把两根枯瘦的手指用力点在案子上,断然道:“这是私做起居注!“

(今天一更,见谅。)

*(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尘埃落定

所谓起居注,是记录君上言行的一个东西,最初的本意是为了对君上的监督,由那些直笔如铁的皇家史官来撰写,连君上本人都是不得与闻的。不过久而久之,渐渐演变成一种档案文件,也就是所谓“记档”,以便将来有什么事,可以核对查实。于是有的事情,君上可以吩咐一声“不记档”,就不会在史料中留下痕迹。

由此可见,民间私做起居注,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一来是怎么可以让老百姓对皇家的行事了如指掌?二来是民间的记录,或是多有不确,胡乱编排,迹近稗官野史,或是不懂得将皇家忌讳的事情隐去,因此一旦流传,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这样的事情,放在从前文字狱之风最盛的时候,是可以掀起腥风血雨的,就算是现在,虽然许多事情已经弛禁,也免不了杀头的罪名。看来安邦太到老也混不上一个秀才,不是没有道理的,实在是见识太过浅薄,怨不得考官有眼无珠。

不过要定这个私做起居注的罪,也不是没有疑问——其他的七个“圣人”都在想,一部十余万字的手稿,涉及此项的,不过七八条,百余字,据此就要定这个罪,略有勉强之感,未见得就是“秉公办理”的态度。

可是还有另一条,也是人人都意会得到的——安邦太一个乡下土佬,进城没几年,有些宫里的事儿,哪能知道得这样详尽?自是安德海回家的时候说出去的!

有此一念,便人人都不肯开口反驳了。彼此相视。缓缓点头。同时人人也都明白。安德海这一回是死上加死,绝无活命之理了,因为无论做君上的再怎样宽容,也决不能容许一个太监把自己的宫内之事拿出去搬弄。

再过两天,这几件表面上看起来并无勾连,实际上却是一脉相承的案子,陆续都有了结果。

李开山,斩立决。

安邦太。斩立决。

成方忠,交内务府慎刑司,杖死。

安德海,交内务府慎刑司,杖死。

侥幸活下来的,是明山。到底是旗人的身份,而且除了“贪脏不枉法”一条外,竟然没有别的律例可以拿来对付他,只好按罪加重一等,做成流刑。发往打牲乌拉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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