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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部分 (3 / 5)

蒙商,在转变为地商之后,他们也都不满足仅仅控制河套地区的农业生产,其中的大多数都是投资开发渠道的同时继续经营着商号,甚至在直接以商号的名义来开挖渠道。

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发家致富思想——有了钱,就增加地产。

这类商号的经营范围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利用河套的地产优势,将之贩卖至外蒙或内地。内外蒙的贸易就使地商获利非浅。

而自地商开地之后,与内地的居民也开始互相贸易,河套盛产的粮食作为最重要的商品输入内地。

收获粮食即由黄河运赴内地一些沿岸大城市行销,不肯稍事储蓄,获利很快。

除此以外,地商们还大量的利用手中的雇工来推销各种商品。

也就是说,那些雇工的所需用品,全部由地商所设商号垄断。

当时河套最大的商号隆兴长就明显的具有这个特征。

该商号设立的基础就在于甄金将各公中土地上所得的粮食和原料加工的利润都作为商业资本,投入到隆兴长商号。

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隆兴长的买卖,不但碾磨坊和油、酒缸房应有尽有,并且销售各大城市的日用百货和农牧业生产、生活用品,还制造木船,其生产和经营的范围几近包括了所有的重要商品。

当然这些日常用品,大多数多卖给了租种他土地的租户以及给他挖渠的渠工。

同时,在给付渠工工资的时候,甄金还首创了一种“货银”。

所谓‘货银’,就是把茶布水烟糖盐等商品,提高售价,发给工人顶工钱,通过这一手段,实现了他利用租户和渠工来扩大商号营业范围的目的。

商号的实力也随着地商势力的不断增长而愈加强大。

在极盛的时候,隆兴长会同包头的大商号发行了钱帖子,等同于大面额货币。

票面总额为二十万两。得到各银号、钱庄。商号的支持,并答应兑付。

由于商号实力的强大,甄金的这种钱帖子在许多内地城市畅通无阻,而且比满清的龙票还吃得开。

这样,商业的发展,也为甄金的武装力量提供了必需的军用物资。

有了财富。有了军用物资,又面对乌兰家族的你死我活的攻击,还没有满清的必要保护,甄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他的下一步理所当然就是自建武力力量。

要想生存,要想 保住自己的财富,要想赚更多的钱,武力自保必须由,作为这些事项实施的基础。

如果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套内既为官家势力所不及,人民咸视国法若无睹,强横者可以肆为不法,狡黠者可以助人为虐。

甄金处此环境,明确地认识到,非蓄武士以自卫,亦未可以图生存。

同时,套内地商并非全是合作态度。相互之间对渠道的争夺也日渐激烈,以至于霸地争渠。率众械斗,时有所闻,杀机一起,毁家不惜。

因此,甄金一方面招募流民、拳师作为武装力量,继而和其他经济力量结合。组建更大的武展力量。

同时,他也致力于把自己掌握的所有雇工全都训练成平时种田,战时杀敌的勇士!

就这样,地商所蓄之私兵,日渐增多。使得地商的武装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

在乌兰以晃到达河套与甄金对垒的前夕,甄金家族,又常被兵力一万人,兼职勇士四万人!

和甄金联合在一起的其他地商,共有常备兵力三万人,兼职勇士十二万!

一旦大战,甄金指挥的所有战力达到二十万!

而这次乌兰把家族的所有精锐都带了出来,才四万骑兵,等于这些地商的常备军人数。

而乌兰以晃还不知道让他处于绝对劣势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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