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十、一以当百的!
算了!杀个痛快而已!多少也没有多大区别!
他到了大队面前,也不多说,一声令下:“出发!”
大军开拔,迎着清军的来路开动!
他们步伐从容,打的就是哪里遇到就在哪里打的主意。两个队伍往一起凑,遭遇战总有打上的时候,不必急着去给对方送上门去。
又走了不远,前面来到一个叫做杀熊岭的地方,是一个丘陵。
这个丘陵之所以叫做杀熊岭。是因为从前某个时候,这里有不少黑熊出没,而且捕人为食。
惹恼了一位勇士,愤而上岭,一连诛杀三十只黑熊!
在与最后一只熊王决战的时候,这位勇士身负重伤,最后与那只熊王同归于尽!
当地民众为了纪念这位无名勇士,为他立了一座石碑,上书四个大字:“杀熊英雄”!
故此这道丘陵也得名为杀熊岭。
维尔斯科伊听到这个名字,无缘由第打了一个冷颤,又觉得附近再也没有其他高地,于是就命令自己的队伍前去抢占杀熊岭!
他心里的如意算盘是,占领这个丘陵高地以后,就不再前进,就占领这个高地,利用高地的优势,更畅快地杀掉那些不自量力的满清兵丁和民团。
他心里还在琢磨,反正我已经占尽优势,必胜无疑,不妨再多占一个高地的优势,让胜利更加痛快淋漓一些!
那些一直没有发力的士兵,听到维尔斯科伊的命令,发一声喊,如同风卷残云一样,向丘陵顶部漫卷而去!
一霎时,皮靴踏地声、如牛喘息声,响彻原野!
一会功夫,就接近了丘陵顶端,性急的士兵开始大喊“乌拉”了!
听得维尔斯科伊心中暗笑,不过占领一个小小的丘陵,哪里值得“乌拉”?
有这“乌拉”,等一会杀人如麻的时候,你们再喊吧!
等杀了他们,我是不是趁热打铁,继续向他们内地深入?那个方向,或许是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唯一出路!
他为自己的灵光一闪震惊了!
正要继续深入闪上几闪,突然一阵激烈的枪声暴响而起!
维尔斯科伊的思路被打断,有些羞恼,如果再有几秒钟,他的妙计就出来了!
他还以为是他的士兵为了庆祝登上山顶,随意开枪呢!
可是当她抬头看去的时候,不禁目瞪口呆!
原来山顶上战满了清兵,正在对着他的这些登顶的士兵开火!
已经有不少人受伤倒地!
竟然让这些清兵抢占了先机!
不过这点误差显然不能让维尔斯科伊气馁,他大喝一声:“冲上去!”
。(未完待续。。)
第1137章 一举拿下伯力
伯力城上空,一千米高处,有几双眼睛,正在居高临下地观看地面、水面的战斗。
这就是麦轲组织的观战团。
麦轲自己觉得,这样的战斗,虽然很关键、很重要,但是一旦安排妥当,就不需要他去掺合了。
所以,他就自己给自己找了个活干:战地观察员。
于是,他就骑上云豹,上了半空,正好将三个进攻方向,全都收入眼底。
当然,那些俄军,如何排的兵,布的阵,也一目了然。
他自己没事干,要登高远望,居高临下,看个过瘾,还要找几个人陪着他,否则自己独乐乐,没有人陪着,那就差了不少意思,不如众乐乐。
于是他就找了几个闲人跟他一起上了云豹。
这第一个人就是那个赵雄。
虽然他负责那个黑河的重建,但是也不在一天两天,具体事务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