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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3 / 4)

穿起来还满合身的:整件略带褐色的衣服上散布着红绿色小斑点。埃奉不顾我的反对坚持要我收下,后来我只要一推辞的话就会引起争执。这就是我为什么会继承前辈外套的来龙去脉了。我发现,明明知道这是一个死人的东西,却还穿着它到处走动,感觉满怪的,但那个冬天我只要出门就会一直穿着它。为了安抚良心上的不安,我试着把它当成这份工作的制服,但却没多大好处。不管什么时候一穿上去,我老觉得自己步入了死人的躯壳、觉得自己变成了帕渥·夏恩的幽灵。

没多久我便掌握到推轮椅的窍门。第一天是有点碰撞颠簸,不过一旦学会怎样在上下人行道时把轮椅倾斜到适当的角度,一切都变得非常顺利。埃奉轻得要命,推着他到处走不需要太多臂力。然而就其他方面来说,我们的远足对我倒是很不容易。我们一走到外头,埃奉就会拿着拐杖对着空中猛戳,大声地询问他指的是什么东西。我一告诉他,他就执意要我替他描述那个东西。垃圾桶啊、商店的橱窗、门口啦:他要我给他这些东西的精确说明,要是无法迅速地挤出词句来满足他,他随即暴跳如雷并且发话:“小子,该死。用用你脸上的眼睛吧!我什么都看不到,你却在这里废话连篇、胡言乱语什么‘一般的灯柱’、‘非常普通的下水道盖子’。没两个东西是一模一样的,你个笨蛋,呆瓜都知道。我要看到我们在看的东西,天杀的,我要你让我觉得东西栩栩如生!”在街上被这样叱责实在难堪,我在那老头猛批我时杵在原地不动,还必须忍受其他人回头看热闹。有那么一两次,我实在很想把埃奉丢在那里转身走开,但其实也不全是他的错。我做得是不好。我了解自己根本就没养成仔细看东西的习惯,现在被这样要求,结果当然很糟。在那之前,我老爱归纳,我注意东西跟东西间的相似而非不同之处。现在我被迫投入一个充满细节的世界,在这场搏斗中,我必须用文字勾勒出具体形象、必须唤起实时的感官数据,这场艰难的挑战让我措手不及。想达到他要求的水平,埃奉该去雇福娄拜来推着他在街上晃才对──就连福娄拜速度也很慢,有时要耗上几个钟头才能写好一句。而我不但要描述得正确,还必须在几秒钟之内就办到。最讨厌的是,我恨自己无可避免地得跟帕渥·夏恩比较。有一次当我吃足苦头的时候,埃奉在旁边叨念他的故友念了好几分钟,他把帕渥说成一个能创造诗句的大师,一个举世无双的发明家,有能力传达贴切得体、令人绝倒的意象,一个善于琢磨文体的作家,能够神乎奇技地揭露物体显而易见的真相。埃奉说:“你自己想想看。英文还不是他的母语呢。”那是我惟一一次当场反驳他,因为他的话实在伤人,让我无法忍受。“要是你爱听别的语言,”我说:“我很乐意配合。拉丁文怎样?从现在起要是你高兴,我就开始用拉丁文跟你讲。还有更好的,我用猪猡拉丁文讲。你应该很懂那种话吧。”这么说很驴,不过埃奉立刻就把我拉回适当的位置去。他说:“闭嘴,讲下去,小子。告诉我云长什么样。告诉我西边天空里的每朵云长什么样子,每一朵你看得见的云。”

月宫 4(9)

为了达到埃奉的要求,我必须学会把自己跟他区隔开来。重点在于不被他的命令所局限,反而把他的命令变成是我为自己做的事。毕竟这活动本身没有错。如果从适当的角度来看,为了正确地描述物体而付出的努力正是一种训练,这能教给我最想学的东西:谦虚、耐心、严谨。不再只是为了应付,我开始把它当成一种精神训练,这种训练的过程使我自己明白如何以初窥世界的心情来看这世界。你看到什么?如果看到了什么,怎样转换成文字?世界从眼睛进入身体,但除非能让世界往下延伸到嘴巴,否则我们永远无法真正理解这世界。

我开始欣赏这段距离的伟大,开始了解到一个东西必须通过这么长的距离,才能从一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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