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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一度共缠绵》
作者:糖糖欢
文案
我遇见陆承北的时候,是我走投无路的一次交易。
我利用他,他宠我。
我陷入爱情无法自拔,他却又把我当做棋子。
人们只当我嫁给陆承北是攀上了荣耀风光。
却不知道,我所有风华背后是走了这样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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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陆承北
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脱衣服,是在一年前。
那时候,是我事业最低谷,爱情失败。
如果再没有任何改观,我就会被驱逐出北京。
无奈之下,我让笑笑介绍了个男人给我。
那天下着小雨,冷的出奇。
我穿着低胸装,在外面裹了个大衣,直接奔了约定的酒店。
入了门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坐在里面等我了,然后,我就把外面的大衣脱了。
我以为,肯出三万闲钱打水漂一样赞助我们这种人的,肯定是糟老头。
可是我没有想到,这个男人非但不糟,细看还很帅。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即使不帅,很丑很恶心,只要他出钱,我肯定也会陪他睡的。
只是碰巧,让我可以第一次不用那么恶心,还算是有一点点美好的回忆。
我们没有什么交流,很直接,我钻进了浴室里洗澡出来,就没有再穿衣服。
直接带着他上了床。
我离开时候,他也很爽快。
我让他给我三万块钱,他挑了挑眉,就直接把钱给了我。
我拿着钱找了个运营团队,把钱付了,谈好条件之后,出了公司大门,兜里一分钱都没了。
我和自己说,记住今天,也记住自己为了三万块把自己卖了的事。
挺贱的是吧,我也觉得是,但是我没办法。
我叫程安安,是个主播,最没出息的那种,业绩公司排名最差。
公司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我的数据再起不来,就滚蛋。
可是,我没有钱去刷数据,没有钱刷数据就没有推荐,没推荐只能数据烂。
这是一个恶性死循环。
最后,没办法,我只能先把自己卖了去换三万块钱。
用这三万块钱刷数据,然后留在这个公司,留在北京。
我不能没这份工作,我不能回家。
回家差不多只能死。
两害相权取其轻,卖一次,总比天天卖好吧。
我没有夸张,真的就是这样。
我出生在一个超级重男轻女的家庭,不是我们家不好,是我们那所有村都这样。
上初中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家里人为了给我哥哥还赌债,把我十八岁的姐姐逼着做了小姐。
两年的时间,我姐姐就染了脏病,从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变成一个精神病,后来开心的跳河自杀。
那一年,我姐姐只有20岁。
姐姐死后,家里没有经济来源,愁眉不展。
过了小半年,哥哥满23岁,家里人想给哥哥娶媳妇,没有钱,就打起了我的主意。
把我卖给隔壁村傻子,换点钱给哥哥娶媳妇。
我当时只有15岁。
在洞房的时候我打晕了傻子,逃了出来。
从十五岁长到十八岁的三年,简直像漫长的三个世纪。
最开始,我靠捡垃圾吃垃圾为生,后来,一个饭店老板觉得我好看,收留了我,却总打我主意,让我跟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