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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子不一定见了皇帝就要磕头。某些特殊情况下,皇帝先向臣子行礼,那也并不为过。关键是父子之亲,人之大伦,没有让老爹朝儿子磕头的道理啊——“可目榆中为元老之最尊者,行主客之礼,宜矣。”
所以最终决定,诏命榆中王曹昂赞拜不名、入殿不趋,等真见面的时候,曹髦先避席长揖,口称:“阿父。”曹昂再还礼——也止长揖而已——口称:“陛下。”
其实郗虑这种和稀泥的意见,事先也征求过是勋的同意。他问是勋:“今天子问榆中王事,当从礼耶,从情耶?”是勋回答他说:“先有人伦,而后有礼,礼为人设,非天造也。人先孝亲,然后忠君,若天子不孝,何期臣子之忠耶?”其实心里想的是:我宁可哄抬父子之孝爱,也不去继续涂抹君臣之忠敬——虽说在封建时代,这两者几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
郗虑得到了是勋的支持以后,就在朝廷礼制方面上窜下跳,又提了不少修改意见出来。比方说按照古礼,逢丧则废乐三年,以表哀悼,但是郗虑说了:“礼乐为行政之基,岂可久废?七月可也。”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操以正月丧,曹丕七月即复礼乐,也是有时代基础在的——逮至晋朝,世家用事,儒礼逐渐僵化,才恢复了传说中的三年之期。
郗虑的意思:你们都说我没本事,可我终究是郑门大师兄,本代掌门人,要没有两把刷子,那师兄弟们能服吗(崔琰之流少数派可以忽略)?如今我就偏要搞出点儿新花样来,只要天子恩准,便传为百世之法,后人行此礼仪,都会想到我的名字——叫你们还敢瞧不起我!
崔琰得着机会就劝说曹髦,说郗鸿豫搞那一套不对,“实媚俗乱礼也”,曹髦总是拍拍他的肩膀:“暂用之可也。”因为郑门尤其是郗虑一派在儒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啊,郗鸿豫一开口,是宏辅再附和,遂至士林纷纷响应,那我也不敢贸然跟他们对着干哪。咱就先这样吧,以后再想办法,等我地位稳固了,自可拨乱反正。
曹髦本年虚岁十五,搁后世就是所谓的“中二年龄”,这岁数的孩子正当反传统、求创新、喜热闹、厌冷清之时,所以他在理智上认同崔琰所说,其实在感情方面,还是比较倾向于郗虑的建议的。若废乐整整三年,那还不得把自己给闷死?再说了,就与曹昂相见之礼,郗鸿豫貌似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孝亲之心,而又能使群臣认同,果当代之大家也。
要不是郗虑反复谦辞,不愿再为官做宰,曹髦几乎想命之为宰执了。
曹操的葬仪简朴但是风光地完成了。对于陵寝、墓道乃至棺椁的形质和大小,事关国礼,不可轻忽,但陪葬品的数量则比历代帝王都要少,以遵从曹操俭葬的遗训,而且所封者都是旧时的服装、器皿,未制新物。是勋、郗虑等上奏,请以此为子孙葬礼之法,使节俭之风蔚为时流,并流传万世,曹髦准奏。
等到葬礼顺利完成,转过头来,曹髦召见是勋,说:“朕欲细其勋以加赏群臣,是公以为若何?”
新帝登基,一般情况下都要厚赏群臣。以安人心。以定朝廷。后世最常见的就是“加官三级”。然而魏承汉制,职禄与品禄基本上合一,也就是说,你当什么差、办什么事儿,就领某官职的俸禄,只有岗位工资,没有级别工资,那就不可能随便“加官”了。所以常见的酬赏之法,就是赐金和拜爵。然而爵位不可滥封,赐金固得实惠,却不显尊荣,曹髦觉得不大满意,就跟是勋商量,要不然重新制定并且细密化勋职之法,给大家伙儿都多加个荣誉头衔吧。
禄因职定,这是汉制的一大特色,其根源在于周制。贵族层层封建,为王官者都只是临时差遣。拿临时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则算你封地上的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