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古董罐里倒出点茶叶,在饮水机里接点热水,“现在的生活都是快节奏了,没工夫煮茶了,你对付着喝点吧。”
闻到了熟悉的碧螺春的香气,曹雪芹微抿了一口,这茶叶应该是少做了五道工序,自己只是客人,怎么好挑毛拣刺?端着茶曹雪芹忐忑不安地打量着这里的装饰。
只见四壁是宛若琉璃的墙壁(非透明的玻璃砖),墙角放着一盆蔓爬的植物,一面放这个桌案,顶上放着过去未来镜(电脑),旁边还摆着一个满身是刺的东西(仙人掌),黑无常打开电脑,凑近去看着里面的众生,快速的打着底下的机关(键盘),曹雪芹不安地动了动,座位很软很舒服,比皇宫里的椅子还要舒服,低下头去,地下铺着的地毯虽然很软,却没有那么奢华,曹雪芹四处张望着,那仙乐到底是哪位仙女奏的?非琴非瑟,说不出是什么。
“老黑呀,你刚才说把谁带来了?”空气中忽然想起阎王的声音,曹雪芹不由得叹服,这神仙就是与众不同,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快走,快走,一会阎君又没有时间啦。”黑无常留恋地看了一眼游戏,带着曹雪芹到了阎王的办公室。
阎王上网用来防止辐射的特大号眼镜已经摘了下来,正一手拿着个黑色的美瞳往眼睛里戴,戴好阎王转转眼珠,这才看向曹雪芹,道:“你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
“学生正是。”曹雪芹恭敬地抱拳一鞠。
“你还有二十年的阳寿,这时候上我这里做什么?莫非想写地府,没有灵感了?”阎王是曹雪芹的粉丝,为了看红楼,把一个穷人的阳寿借了十年给曹雪芹,当然这话他打死也不会承认,眼下他连自己的寿命都没有用完,怎么就来了?
“林妹妹约我在2010年一起上怡红书院写书。”曹雪芹老实答道。
“红颜祸水呀。”阎王感慨了一下子。
打开电脑,翻了翻生死簿,“她说在那里相聚了么?”
“黑龙江省太平镇。”曹雪芹凄然道。
林妹妹家里一定是得罪了皇上,所以才被发配到黑龙江,为了爱情,他宁愿追随她到黑龙江。
“我要在1994年出生。”曹雪芹试着提出自己的要求。
“还是一九九七吧,香港回归好日子。”阎王头也不抬地打着键盘。
“那我2010年岂不刚刚十三?林妹妹说,他们那里结婚都要20以后,那写文岂不是也要大一些?林妹妹让我2010年在潇湘写文。”雪琴皱眉。
“这你就不明白了,有个女人说了出名要趁早。”
阎王狠狠地敲了几下键盘,道:“就这么定了,我等不及要看红楼,有一家三口出了车祸,你就穿越吧。”
“什么车祸?什么穿越?”曹雪芹疑惑不解。
“真麻烦,你到了凡间自己看自己听吧,像你这种天才,应该很快就会适应那边的。”阎王看了看电脑下面的时间,“快走,快走,晚了就来不及了。”一脚踢了一下曹雪芹,曹雪芹恐惧地看着阎王的过去未来镜变大,自己正穿过屏幕进去,终于受不了惊吓晕了过去。
“更了,更了,这个作者就这点好,更新及时。”阎王赞叹一声,连忙追文,竟然忘了把美瞳摘下来换上大眼镜,只有在会客的时候他才带上美瞳。
曹雪芹醒来就见到自己躺在一个白色的地方,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被褥,连来来往往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除了他们躺在床上的几个人,别的人几乎都只露出两只眼睛。
“醒了,醒了。”有一个大眼镜的小护士看见曹雪芹睁开眼睛,连忙冲出门去叫人。
一会的功夫,进来几个白大褂,这个量血压,那个测心跳——这些都是以后才知道的,曹雪芹看着和阎王一样带着眼睛的医生发呆,这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