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天差地别的我们还可以当好朋友吗?我们之间肯定要越来越疏远了吧?可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管阿权、阿扬变成怎么不同的人,我、符昀,在这里发誓,我不会变,我会像小时候、像现在一样,这么喜欢你们。”
孙家扬抿紧嘴角,把占据胸口的心疼挤压出去。
他接过她手上的汤勺,关掉火,用隔热手套把小锅子端到餐桌上。
“去拿碗。”他下令道。
“遵命。”大姐头归顺山大王,乖乖拿碗筷,然后坐回椅子上,像幼稚园小朋友,幸福地等待老师发点心。
他舀了两碗粥,坐在符昀对面,在心中酝酿了老半天的句子,缓缓出口。
“光头伯家的帐我去结了,我已经交代过,以后你想吃什么尽量拿,我会去处理。”
符昀看他,笑开心。
阿扬是笨蛋,他不去光头伯家,她哪会去?她又不爱抽奖、不买小玩具,连汽水可乐冰棒都不能多吃了啊,她从来都不爱光头伯,她爱的是他们之间共有的那句“不见不散”。
何况前阵子,她才弄清楚自己有多讨厌光头伯家前的路灯,那盏灯,会把她照出一道孤零零的黑影。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
“你打算告诉我了吗?”她放下汤匙,热切的看他,她最爱和阿扬分享心事了。
“吃饭。”他说。
“哦。”她挖起一匙稀饭,吹两下、放进嘴巴。
“你知不知道康以臻?”
“知道,她红翻了,她演的偶像剧创下很高的收视率,听说最近要开拍一个大卡司的电影,是好莱坞出资……不会吧,你要跟她合作?”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忙成这样了,符昀松口气。对不起,小方,她不应该仇视他,不该主观认定他说谎。
“对,这部电影将在大陆西藏和南美洲取景。”
“哇,那你要多久才能回家?”
“至少要半年。”
“好吧,要是你真的忙到不能接手机,就收收Email,不必写太多,回一句『我很好』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我爱上以臻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决定要用各种方法,务必把她追上手。”
符昀猛然抬头,他自信的笑脸洋溢,灼灼的眼光闪烁,那是恋爱中男人的表情……汤匙上的红萝卜掉回碗里。
心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拿球棒K个正着,痛得她张嘴却喊不出救命,痛啊,痛到她想拿大管针筒刺进别人的屁股里面。
嘶……真的超痛,被砸的心脏烂成泥巴了,一坨一坨,堵住她的呼吸道,害她喘不过气。
她没哭,因为泪腺被火烧到,她没尖叫,因为喉头被胃液梗到,她没表情,因为颜面神经被扯成碎片。她要死了,死得支离破碎。
她心痛,他也没有比她好过一点。但他是个还算成功的演员,这种戏,难不倒他。
“以臻没有学音乐,也没有一头直溜溜的长发,可是我就是爱上她了,没有道理和原因,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条件,可是……我就是爱上她。
“我吻她的时候,天雷勾动地火,我突然明白,爱情不是架构在条件说上,爱就是爱了,身不由己。”
说得好好哦,就是“身不由己”啦。
她也是身不由己才会爱上他啊,所以拚了命想符合他的条件,谁想得到,她努力朝目标跑,他却转过头来说,目标不重要,重点是,他不爱她,就算她紧紧跟在他身旁。
心越呛越凶,大火从泪腺一路延烧,烧掉她物以稀为贵的脑浆,烧掉她很自豪的强健心脏,还一并烧掉她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