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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部分 (3 / 5)

秦雷面色严峻的点点头:“孤过急功近利,把自己的卫队拖成了疲兵,战力不足平日七成。而且我们现在处于平原地带,方圆里没有城池山林,无险可依,若有人想取孤的性命,现在是黄金时间。”

云裳便不再说话,全神贯注的为秦雷穿戴繁琐的盔甲。秦雷的盔甲一共有层,内层是由天蚕丝和乌金线混合织成的软甲,可以抵御刀剑之类的劈砍挂擦,中层是精致的锁链甲,悉数精钢打造,历时年而成,不惧重枪剑刺击。这两样乃是沈家的传家之宝,怕他南下遇到危险,老爷才偷偷塞给了他。

原本秦雷也就是穿这两层,但见识了伯赏赛阳和楚千钧两个的大棒之后,他很自觉的给自己又套上一件匠作府特制的全身明光铠,这件盔甲除了比黑甲骑兵们的更拉风之外,价格也是那些黑甲的五十倍。

第四卷 火中莲第一**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

第一**章最难消受美人恩

山南地区乃是大秦的稻米产地,自然平原居多,有时几十里地都见不到一处山包。在这种一马平川的地方奔驰,本来是件惬意的事。如果没有成千上万的追兵,从几个方向穷追不舍的话。

没有林,没有谷,没有山,没有岭,有的就是这无边无际的大平原。在山南想逃过敌人的追击,除了跑得比别人快,根本没有旁的法。若非如此,山南的弥勒教乱匪也不会被杨宇撵得鸡飞狗跳,大部分活活累死在逃跑的上。

两个月前山南弥勒教的遭遇,在秦雷的卫队身上重演。但秦雷的卫士们训练严苛、装备精练,骁勇善战,久经战阵之下,也磨砺出了坚忍不拔的性,岂是弥勒教军可比。

卫队的标配是人均两匹草原战马,另外还有一匹驮马,也是草原马种,驮着兵士们的甲具、军械、口粮,甚至是被褥。之所以选用草原马,而不是用更气派的西域马,就是因为草原马适应力强,耐粗饲,易增膘,寿命长,十分适合长距离行军,这些马随处能找到食物,无后勤保障作战。而且大多是母马,哺乳期可以日产八斤马奶,又能大大缓解军士们的口粮压力。

有了充足的草原战马,就有了大范围迂回的条件。唯一的问题是,秦雷的卫队成军时间尚短,远远还未磨砺出来。虽然大秦男儿个个能骑善射,但在耐力上还是无法与马背为生的草原民族相比。所以尽管战马可以日行里,秦雷却要顾忌兵士们的体力,制订了日行八十里的行军计划。

秦雷这个计划也是有针对性的,他知道破虏军的战马都是西凉马,在速上更胜一筹,短期耐力也不逊色,但连续几天、甚至是十几天的高强行军,考验的却是战马吃苦耐劳的能力。在这一点上,天下没有能比得过草原马的。

所以秦雷扬长避短,干脆不与对方拼速,而是多采用转折迂回的行军线,耐着性与破虏军兜圈,拖垮敌人后,再从容逃脱。只要人能坚持住,马不是问题。所以秦雷限制行军速,不止是为了保护马,更多的是保护人。

第四卷 火中莲第一九零章 穷跑一晚上

常逸,字云渠,十五岁,破虏军前锋营领军校尉,地地道道的少壮派。少壮派,就是一群有能力、有野心,又有一定地位的家伙,他们不安于现状,希望开疆拓土,建立更大的功业,获得更大的成就。

在他们心中,世上再没有比一统神州更伟大的功业和成就了,所以他们普遍厌倦内斗,渴望对外作战。尤其在切身经历过六年前那场血腥的禁军争夺战后,常逸这些少壮军官们更迫切的希望有强人能站出来,结束这种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的内斗,带领他们征战八方,建立万世功勋。

十七年前的腥风血雨他只擦到个边,因而不像一些老将军一样,对皇室多有怨怼。但这也绝不是说他对皇室有多少好感,反而若是李浑能以泰山压顶之势战胜皇室,大权独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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