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是外观上面,都比许东要出众得多。最起码,一副整齐而合身的皮甲就把双方拉出天大的距离了。
杨生华微微欠身,然后抬眼,目光从北角大熊脸上快速扫过,眉头轻轻一皱,很是给面子地说道:“我认识其中一人,那个高大的汉子,乃北角村的治安官。当年我仍担任北角村村长的时候,他就是我一手提拔的,真没想到现在还闹出这样的笑话来,倒是让三少爷见笑了。”
杨少庭也不以为然,村长治安官什么的,往来不放在眼中。他是少年心性,直觉地从来者身上闻到一丝好玩的味道,既然自己的“公事”已经解决,当然不介意顺势弄些乐子。血盔城好是好,但长久居住,也会厌倦不是?难得遇到这件事情,当然要好好玩儿一下。
在这种心态的主导下,杨少庭向前踏出一步,他长得不赖,衣着华丽得体,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步踏出自然有种英挺的气势。只见他颐指气使地昂着骄傲的脑袋,轻佻地说道:“刚才我听说,你们不仅把南角村的自防队队员俘虏了,就连刺刀都让你们给抓住,来南角村这里来,是为了商量赔偿的事情对吧?”
这少年是谁?许东下意识冒出这个问题,用眼角余光示意大熊叔。大熊叔当然也不知道对方底细,不过他知道谁知道。于是一脚踢中刺刀小腿迎面骨,后者痛得一张脸都扭曲着。奈何形势比人低,而他本身对三少爷杨少庭又不怎么感冒,也没什么隐瞒,很快把对方身份说破。
听到血盔城杨家这个组合之后,北角大熊猛然变色,犹自不信地提高声音重复问了一句,“那个血盔城杨家?!”
刺刀冷冷一笑,“血盔城只有一个杨家!”
什么叫分封制?分封制的一大特色是,在建制内,一城如一国。血盔城位于北桦行省的偏远一角,好比中国古代的南疆之地,比之中土的大城,差得太远。纵使如此,城内门户也分三六九等。最普通的平民,然后是高一等的寒门,之后便是横行霸道的高门大户。
血盔城内衣食住行的生意,基本被高门垄断经营,由此可以想象,高门的力量对于此时的许东而言,有多么恐怖。不幸的是,杨家属于高门里地位比较突出的一位。由此可见,杨少庭的身份地位与许东相比,简直不吝于天与地的差别。
这个消息,无疑于一道滚滚天雷,直接劈中了许东的天灵盖,将他整个人都惊诧得呆住。曾有一位伟人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许东这个小人物,此时哪里有无穷乐趣的眼界和胸襟,一时间怔愣着,竟是不知道该如何应答。
杨少庭可能本身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但当他的身上笼罩着刺眼的光芒时,所带来的压迫和由此引申开来的顾忌,足以使许东所有的计划付诸东流。而这种以力破巧的方式,说不上十分高明,却无论如何不会低俗。
寒匕嗤笑一声,适时奉上一记恰到好处的马屁,“三少爷,你的威风,看来已经吹遍了郊外的田野,你看这位村夫,分明吓得说不出话来。”
无比得意的杨少庭更加趾高气昂,“那是当然,总有一天,血盔城里必将唱响我的姓名,杨家必因我而辉煌。”
他斜斜地瞥一眼许东,“小家伙,这里可是我杨少庭罩着的地方,不是谁都够资格在这里撒野的。别跟我说公道,别跟我讲律法,我就是公道,我就是律法。你识相的,把人留下,顺带留下一条胳膊;不识相的,我把人抢回来,顺便你也留下来吧。”
这番话一说出来,就连旁观的南角村村民无一不哗然出声,这个小少爷看起来斯文阳光,怎地心肠如此歹毒霸道?!受到舆论影响,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将许东看成救世主,但总该明白,自己的命运变幻,总是落在这人身上的,少不免有人显露同仇敌忾之色。
嗯?杨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