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叫撒加,今年二十五岁,种族当然是人类了,住在镶金蔷薇酒馆,目前孤身一人,其他的你随便填写就是。”
维克多写好两份,一份交给沈之默,一份自己收起来,说:“我就写您自小在伊利达城长大,这本户籍破得不成样子,相信有人查到了也看不出来,您满意吗?”
“当然,等我选上了治安官,你会有更多好处的。”
维克多自是笑容满面,态度十分谦卑,连声道:“这是份内之事,撒加先生不必挂怀。”手下却丝毫不停,把银币收入囊中。
两人告辞出门,维克多兀自远远挥手,西蒙埋怨道:“你怎么把钱全都给他了?我们明天、后天吃什么?我看最多给他一小半就足够得很,那种小小的官员值得笼络么?”
沈之默一脸的轻松:“哼,钱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你懂什么?等下你和我去服装店拿套衣服,我们再去弄一笔大的。”
“拿?我们钱都给户籍官了,你当服装店是你家开的,想拿就拿吗?”
“我警告你别怀疑我的智商,说,城里有什么好的服装店?”
西蒙说:“你莫不成又想去抢劫?有名的服装店一般只供货给贵族,店里都有雇佣的保镖,肯定做不成那事。”
“别说抢劫那么难听好不好?这次我们换新的花样。”
他们仔细商议,西蒙拗不过沈之默,选择了离蔷薇街较远的一家普通服装店面,名字叫做“金线团”,有几个专职裁缝,专门选择时下流行式样缝制衣服,赢得不少顾客喜爱。伊利达城歌舞升平,浮华如梦,到处都是奢靡之风,人们大都喜欢表面好看的东西,对于实用性却不在乎,所以服装店越来越多。
两人鬼头鬼脑地躲在墙角下,西蒙咬牙切齿道:“就是这家‘金线团’,价格奇贵,以前我在这里买过一件衬衣,店主非要收我二十银币,可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撒加先生,你要抢劫就抢这家吧。”
沈之默哑然失笑,没想到西蒙嘴上说得好听,其实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而已,“你等下进去,故意挑选衣服,拖延时间,跟店主闲聊几句,然后我蒙面冲进去大喊抢劫,嗯,他们纵使有保镖也防不住我,这时你就站出来奋勇同我搏斗,三下两下把我打跑。按照常理推测,店主不送你几件衣服说不过去,我们就有新衣服穿了,这样的话事情不会闹得太大。要是他小气不肯送么……嘿嘿,你自己想想办法,拿不到衣服就赖着不走,反正我们是流氓,怕过谁来着?”
西蒙犹豫道:“店主认识我,有点麻烦,不如还是我来当坏人吧,蒙上脸他分不出是谁。”
“万一有保镖,你打得过?”
“我至少曾经是骑兵队的成员,对付几个三流身手的保镖还不放在眼里。”
“那就这么说定了。”
沈之默拉起衣领,仰着头大摇大摆走进“金线团”服装店,气势做得十足,可是身上穿的旧衣服却暴露了他囊中羞涩的事实,一名裁缝想要迎上来推销自己的作品,见了他这副样子,便停住脚步,不冷不热地说:“先生想要什么服装请随便看看。”
服装店面积不大,正东面一个柜台,站着两名学徒,左右两列衣架挂了几件时下流行的长袍短褂、内衣外裙,花样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还有几个中年妇女正在选购内衣,叽叽喳喳吵做一团,这个说有蕾丝边的衬衣好看,那个强调黑色主色调才最时髦性感。店主则在旁边为她们展示一件灯笼袖的新款式裙子,没发现有什么保镖,一般服装店请不起的。
沈之默见没人理会自己,敲敲桌面,指着架子上一件圆领罩衫说道:“老板,把那件衣服拿下来给我看看。”
老板不耐烦地吩咐学徒:“喂,你拿下来给他看。”
“老板,我在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