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见程处默没工夫回答自己的话,云烨又说:”这种酒放在白瓷杯里最是雅致,也适合小口,小口的轻呷,你总是装在水壶里干什么?“
“你管我!喝个酒都不让人消停,走了。”程处默端起酒壶满意的点点头,又把酒坛子里的残酒一口气喝干,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云烨手里的白瓷酒杯,掀开门帘子就走了出去。
这家伙最近的心情很差,自从知道自己老子过的生不如死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正常,没事干就喜欢攀到最高的地方朝西面看,这让云烨一度很紧张,他要是脑子突然抽风了跑去大非川就把自己害死了,老程回来之后绝对会大发雷霆的,程处默受责罚,自己绝对逃不掉。
老程的私信里说的很对,替皇家卖命,老程家有一个受罪的就行了,上来两个就是在亏本,程处默就该老老实实地去长安接受皇帝的检阅,然后把皇帝的封赏拿回家,把新发的官服拿回家,最好把爵位也带回家,这样就最好了,用不着他去大非川受罪。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干的事情,程处默这次回京就该张扬,将程家能拿的好处拿到极致,云烨回到京城就该找个老鼠洞藏起来,慢慢的让扑向自己的风暴过去,然后再等着自己的功劳发酵成熟,最后再放到笼屉上蒸一下,让它变得又白又大,这才是大家族要干的事情,其他书友正在看:。
进了关之后,杜如晦就不和云烨说话了,独自待在另外一个小小的驼城上鼓捣自己的金石玉器,往往一整天都不出来。
这是在**裸的避嫌,地方上的官员统统交给许敬宗去打理,等闲见不到大唐声威赫赫的杜相,更加见不到神秘莫测的云侯,很多时候有着神仙弟子之称的云侯堪称大唐最神秘的人。
因为他从不接见地方官员,如果有必要,他甚至不愿意走出家门,能见到他的地方只能是朝堂或者玉山书院,勋贵们的聚会他也很少参加,就算是婚丧嫁娶也很难见到他本人,除非是一些关系非常近的勋贵有大喜事,或者大丧事他才会惊鸿一瞥的出现一下。
神秘,清高,孤傲,不合群这就是云烨留给大唐官员的印象。
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云烨去的地方和他们去的地方有冲突,他最不喜欢和那些长辈勋贵们坐在一起,更喜欢和他们家里的小辈一起厮混,宁愿去燕来楼看艳舞也不愿意和老家伙们待在一起喝茶,听曲子,那些酸掉牙的曲子云烨欣赏不来。
那些老勋贵们也知道云烨的习惯,出面招待他的都是家里最出色的子弟,老人家共聚一堂的时候,如果没有必要,就不会去喊他,而那些官员们却削尖了脑袋往这样的场合里钻,要是能见到云烨才是怪事情。
见不到就越想见,但是云家的门槛很高,管家又是一个势利的家伙,收到拜帖之后总是笑眯眯的说他家侯爷不在,有时间侯爷会回访。
能回访才是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