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得了五十个银币的定金,心里十分欢喜,脚步轻快。斯克雷则好奇的东张西望,对道边各式各样的小摊很感兴趣的样子。兰斯判断,这贵族少爷可能没到过市井之中,看什么都新奇,便放慢了步伐等他,让他瞧个够。
过了不久兰斯便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仔细一看,店铺的角落里,路边的小摊后面,到处都有惊羡的目光射来。那都是艾哈迈女孩的目光,目标不是自己,就是身边的英俊少爷。多数少女都躲在暗处,一边儿偷瞧两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漂亮男孩,一边儿脸红。也有几个大胆的女孩子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尾随着,兰斯一回头,她们便转过脸去,捡起小摊上的杂货看个不休。
兰斯为少女们的大胆主动感到很吃惊。他自小寄居在有爵位的叔叔家里,接触不到多少人,接着又进了魔法学院和神学院,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求学生活。叔叔失势后,还没毕业的兰斯又被踢上了战场。可以说在他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还从未被如此多人同时注视过。兰斯纳闷的看着女孩子们,他那探寻的目光,和斯克雷走马观花的视线可大不一样。凡被他视线扫过的女孩,无不羞涩的低下头去,一个个芳心窃喜,怀中小兔乱蹦。
兰斯心想这都是自己的雇主太惹眼,自己和鲍利头几天上街时,便没有这般热闹。他可不知道,少女们的目光倒是关注他兰斯更多一些。要知道,女孩们对英俊男子的狂热,原不比男人们对美貌少女的狂热少半分,只是由于天性内敛,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兰斯和鲍利上街,两人衣着破烂,身材又相差甚远,走在一起就是两个结伴的流浪汉,哪有女孩子愿意多看一眼。而斯克雷那光鲜的打扮,正好做了自己和兰斯的金字招牌。女孩们多爱慕虚荣,视线先是被斯克雷少爷的深色斗篷所吸引,继而是斯克雷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冰的俊脸。接着便看到英俊少爷的身旁,还有一个衣着褴褛,相貌却不逊于前者的又一个美少年来。一个难得,两个聚在一起,更是百倍的难得。两人走在一起,便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犹如王子出游,隐者引路一般。
而两者相较,斯克雷的东张西望,只能看出未经世事的小男孩的天真与纯洁,与兰斯那复杂而深沉的凝望相比,顿时落了下风。
跟在两个帅哥背后的粗豪大汉,干脆被少女刁钻的目光忽略,当成是一根移动的黑木桩了。
兰斯越走越吃惊,步伐情不自禁的慢了下来。感到自己雇主的魅力近乎魔力了。
其实兰斯自己也刚来艾哈迈三天,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所不知。艾哈迈是芬顿国王的商业枢纽,每天出入艾哈迈城的外地人,比居住在此地的多十数倍。有很多长年在外行商的商人,一年中回不了几趟家的,索性就在艾哈迈城中再娶一房妻子。等生下了孩子,若是男孩,便跟着父亲四处行商去了,而女孩则留在艾哈迈,陪着母亲。天长日久,艾哈迈城中的女子便越来越多。礼天路南的市集还算不得什么,若是到了艾哈迈的南城区,那住的都是行商的家眷们,简直是个女儿国。
前不久的白山战役中,艾哈迈作为离战场最近的大城市,有近万名青年男子参军。战后,为了那一点点战利品的分配,圣骑士费尔南和矮人族的领袖发生了不大不小的磨擦,弄得联军部队不欢而散。芬顿王国与北方的矮人氏族的关系急转直下。多数临时军人都被圣骑士费尔南强行带到北方去了。这样一来,艾哈迈城中的青年男性就更加稀少。城区里七个少女的身边,往往只能见到一个未长成的男孩。
只有礼天路上是个例外。艾哈迈城的外人,多在礼天路上歇脚。那地方男人虽多,却尽是身份卑微的苦力、脚夫,再不就是野蛮的雇佣兵。城里的少女们自视清高,都不愿到礼天路上去,跟那些下贱的外人接触。兰斯在艾哈迈,为生计所迫,每天都到麦芽酒馆一带闲逛,想找件工作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