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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1 / 5)

我惊了,感叹,“难道你喜欢我?没想到我的魅力居然这么大!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他眯起凤眼,蓦地扔下筷子冷冷地说,“我吃饱了。”起身就要走人。

“那信……”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信在我的惊叫声中直接揉成一团,一甩手精准地扔进垃圾桶。拿包,甩头走人。

死小孩!!!

我怒到了极至反而不怒了(恭喜你又登上了一个境界),看着他那份只动了一半的晚餐,疑惑不已。

开开玩笑而已,这孩子至于吗?

叛逆期吗?

体育课

从小到大,我最厌恶的运动,莫过于跳字辈!

就像拖鞋之于蟑螂,铁锤之于乌龟。

跳,则是我的终极克星。

举凡跳高,跳远,跳绳,简直就是我的当头罩门。

跳高我从未跳过30公分,跳远从未跳过1米2,跳绳更是可悲的在60上下挣扎。

要说我的运动神经很差吧。

我的50米,100米从未掉过年段前三。(哼哼,没见过这么能跑的肥女吧)

论长跑,我可以在跑完5千米后还精力充沛地吊在半空拉吊环,体力之可怕让瘫在一边的男生直呼怪兽!

莫非人生在世总会有几个克星?

注意!我这里用的是复数!

我的另一大罩门就是球……不管是足球,篮球,排球还是乒乓球。

通常只要我走过球场,我的身体就变成一块巨大的活动磁铁,一时间化身为磁的各种球类便会从天而降!运动轨迹更是五花八门,但着陆地是不约而同地朝我的脸招呼!

我真的就长得这么欠扁吗?

让这些打球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球往我这个弱女子头上丢!(还是连球都歧视肥女?)

曾经有位取下贴在我脸上的篮球的学长很歉意地说,“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不可抗拒力吧。”

难道我的脸让他们不可抗拒的纷纷把球丢向我?

“……”囧无可囧无需再囧!

我奋起夺过他的球追了他一整个下午将他K的满场跑,直到静校铃响了才意犹未尽的收手暂停。那滋味怎一个销魂了得~

扯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想说,我讨厌体育课!

“金笙,过来过来,我们打篮球!”罗莉和王木木同学各抱一颗篮球努力召唤我。

你确定是我打篮球还是篮球打我?

我迅速摇头,“我不舒服,你们先玩吧。”

“真没意思。”两只未来的祸水嘟起嘴。

“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们就去吧。”那两颗篮球在我眼前晃得我心慌。

她们这才抱着球噔噔噔奔向球场。

世界清静了。

我两只手撑在脑后靠在身后的大树下睡觉。这地方风景独好又隐蔽,当年我暗恋那小鬼时就常常翘课来这里偷看他,5年来都没被人发现呢。

靠着十一年前靠过的大树,这一次没有人在这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任金笙爱陈曦一生一世”。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金笙,加油!加油!”

这一次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再见了!”

这一次也没有人在上面刻着“陈曦,我任金笙一定会忘记你的!”……

我一直都忘了说,我之所以只暗恋那小鬼7年而不是11年,是因为他在高二那年出国了,美国。

十八岁生日这天我来到这颗树下哭着刻下“陈曦,再见了!”。

几个月后,9。11事件爆发,我担心得一夜未眠,第二天我顶着熊猫眼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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