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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部分 (2 / 5)

倒是彭佳心里十分着急,这段时间和元小聪相处下来,不管怎么说也比别的队友多了一份莫名的责任。她不由地暗自责怪自已。刚才太投入了,竟忘了看元小聪什么时候离席。

“大虎,你来嗅嗅。”这时候,才旦卓玛带着那只名叫大虎的藏獒走进毡房。然后指着彭佳身边刚才元小聪坐的位置。

大虎体形庞大,远远看上去,厚重的颈毛与头部连为一体,就象一只小型的狮子一般。彭佳知道,藏獒是大型世界名犬之一,又称为藏狗、羌狗、番狗、蕃狗、马士迪夫犬等。藏獒产于西藏,现在世界各地均有驯养。它骨架粗壮,体魄强健,是一种善斗的狗。《尔雅。释畜》中说:“狗四尺为獒。”据传,数千年前藏獒便活跃在喜马拉雅山麓、青藏高原地区。我国最早的关于藏獒的记载是在大约公元前1121年,后来通过著名的世界旅行家马可波罗的游记而传遍。藏獒有“东方神犬”之称。

眼前这只叫大虎的藏獒,威严高贵,生有浓密长毛的尾巴卷曲在背部,象这样的纯种藏獒,据林振邦所知,市价在300万——2000万之间,价值不菲。但是,藏獒在藏民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才旦卓玛平时肯定都是以家人之礼相待,但是现在事发突然,才旦卓玛便叫大虎充当起了侦察犬。不过,眼前也只有这招才是最快最有效能找出元小聪的办法。

元小聪离开毡房后,此时天色还有蒙蒙天光,大草原受对面雪山光线的反射,仍能依稀看出辽阔壮美的原生形态。这让元小聪不知不觉受到吸引,便信步向聚集点外走去。等到草从中惊起的野鸟突飞的黑影吓了元小聪一跳时,元小聪才惊觉自已已经走到了草原深处,她回头四下张望,却发现这时草原上升起一阵淡淡的薄雾,让视力受到了阻碍,回头哪怕竭力地张望,看的距离也超不过20米。

元小聪这才发现,自已竟然没有办法找到回家的路,这茫茫草原里,四下的景象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到处一片草连着一片草,只能依稀看到远处的莽莽群山。

对于元小聪来说,最糟糕的还不止这项,因为当她想起“救星”手机之时,才发现手机也没了电。此时的她,只能试着摸索着往回走,因为她觉得自已离开聚居点并不远,应该能够走到。但是她没想到,刚才就在辨别方向时,她的身体调转了方向,而在往回时,却是离聚居点相反的方向走去,她走得越快,就离聚居点越远……

又走了大约20分钟,元小聪也发现了不对劲,因为这一路走来,风景与刚才经过时虽然相差无几,但有些野草和丘陵却还是能看得出来,并不是刚才自已走过的地貌。

元小聪刚才在宴席上吃得饱饱的,喝了一肚子酥油茶,又加上一路行走,身上穿着冲锋衣,因此身体的热量还是足以维持的。她知道自已现在惟有等待了,等到大家发现她不见时,一定会来找她。如果自已再继续走,可能反而会增加大家寻找她的难度。

元小聪看了看四周,这里有一个小丘陵,于是她便走到土坡下,背靠着丘陵的土坡坐下休息起来。

大虎嗅到了元小聪的味道,便往屋外蹿去。林振邦和才旦卓玛紧紧跟在它的身后。

“我也去。”彭佳道。

“好,要去就快。”林振邦回头看了眼彭佳,知道彭佳的那份心思,一起爬过野长城的,林振邦知道彭佳的体力并不差,所以便答应了。

大虎奔跑的速度很快,如果就凭林振邦他们用双腿赶路,那肯定是追不上的。

“骑马。”才旦卓玛一声断喝,这才提醒了林振邦彭佳。

才旦卓玛解开放在聚居点外的两匹马缰绳,然后将其中一匹马的缰绳递给林振邦道:“你会骑马吧?”

林振邦点点头,他转头问彭佳:“你会吧?”

“只是骑过景区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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