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口的廊檐下坐等,无聊的时候用手指去戳戳那孩子仍旧不太胖仍旧嘟嘟的腮,被孩子的小嫩手一把握住,轻轻拽了拽,啧,力气还挺大。
刘雪捧着两个碗出来,厨房门开了一条缝,就有香味儿溜出来,她飞快地关上门,转脸看孟绍卿有些愁苦地被孩子攥住手指,愣了下,呼一口气,“肉丝汤面,我手艺一般,凑活吃吧。”
孟绍卿试了几次,终于拽出自己的手指,不吭声地接过碗,味道很不错。
刘雪快速吃了自己那一碗小的,“够吗?面没有了,我还烙了一点儿饼。”
末世走一遭,孟绍卿学会任何时候都不拒绝食物,“等我喝完了看看肚子里还有没有空。”
刘雪就微微弯了眼睛,这后生看着跟自己弟弟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比那个混小子懂事多了,估么着他现在心情不差,就放慢了语气小心问,“我能问问,你打算后面都怎么办吗?”
孟绍卿喝一口面汤,虽然有些烫,但是从食道到胃里都舒服的很,他想好了可以顺路带这大姐一段,所以很是干脆地回答,“我家在首都,所以我要回家的。打算一会儿出去收集点儿结实的替换衣服和食物,明后天出发。”
刘雪回忆了自己学生时代的地理课,“你是要从北边走吗?去首都先要走13号公路的吧?”
“没错,”孟绍卿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挺撑的,有些可惜塞不下烙饼,不过没关系,还有下一顿,“你昨天说你是大柳镇的吧?我来古城的路上,路过那里,就在13号公路路边,你如果想回家,我可以上路时候带着你。不过,外面的丧尸你见了吧?真遇到的事儿的时候,我是顾不得你的,我家里也有亲人等我回去,你能不能坚持下去需要自己努力。”
孟绍卿并不介意多一个同路的人,尤其是这个人目前看十分明白事儿,并不会增添自己的麻烦,在丧尸遍地的末世,有一个同伴是很难得的。
但是必须先说明,能合作的时候合作,遇到危险的时候,搭把手没问题,自己不会损人利己,也没有责任和义务给她当保护者的,想活着必须靠自己。
刘雪对这个结果已经十分惊喜,家里的男人还是孩子亲爹呢,都靠不住,谁能随便救人呢?“你愿意给我带个路我就很感激了,给我说说要准备什么吧?”
孟绍卿简略说明了自己今天和明天的计划,以及对会有人涌回城的推测,吃了饭第一件事儿是去找点儿东西。
刘雪深以为然,不愧是看着就有文化的人,自己带着小妮儿,咋就没想到需要找点儿药呢,“我能跟着你一起出去找东西吗?”
孟绍卿皱眉,“那么你的孩子怎么办?她要是在这个空院子里哭起来,不等我们回来就被丧尸咬走了。”
刘雪一哆嗦,急忙摆手,“我闺女不爱哭的,你也听见了吧,昨天到今天都没哭过,我把她系在怀里就行的,我想给她找点儿尿布和小孩子用的药。”
自己能顾得过来,孟绍卿就没有反对的理由,“那么事情宜早不宜迟,我先爬上去看看周围环境,你绑好她。”
刘雪高兴地抱起女儿亲了一口,老天爷不让自己命绝,能碰到这么个好人,细细用女儿襁褓里的带子把孩子裹了好几圈,确保捂好了就等着出发。
孟绍卿在墙头四面看了看,后门一条街上只有躺倒的尸体和斑驳的血迹,可以出去,于是冲刘雪招招手,“我们从梯子出去吧,后门这边没人。”
刘雪爬起梯子来出人意料的手脚麻利,下了墙头还帮忙把梯子藏好,“小孟,城里我每个月都来,过去几条街的地方有个卖爬山设备的,街头就有家药店,也有小超市。”
正是昨天早晨买装备的那条街,孟绍卿已经有三身户外装备的衣服,再多也背不动了,并不打算拿衣服,但是这个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