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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交卷 (2 / 3)

人才稍稍松了一口气。要知道穷文富武,一般能将筋骨打熬得强壮,也多是富裕之家,虽然吟诗作赋可能不成,但也都是认识字的。

若只是写几句大白话,应该还可以勉强应付。只不过能不能领悟出题者的意思,却只能看这些人的随机应变之力了。

不管这些人如何担忧,主考的命令已下,也都只有遵从的份了。

不大一会,有下人搬来了书桌和凳子。就在这院子之中,摆开了考场。

等主官把这“李陵与苏武论”的题目发下去后,接着又是一片纷杂的议论之声。

这题目褒也不行,贬也不行。简直的进退维谷。有人说作文最重要的是立意,要先把意立住了,之后的才能通顺,可这个题目,却是在第一步就卡住了。

熊元霸在接到题目之前,还有些不安。谁知道这古代会出什么作文题目,而且自己还是理科生出身。这古代的作文自己恐怕八成是答不上来的。

可等他看到这个题目后,心中却乐开了花,因为他几乎立刻就想起了一个大概可以算作满分答案。

于是当其他人还拿着题目冥思苦想的时候,熊元霸却抄起笔来,不假思索的在纸上写了七个大字:“去留肝胆两昆仑!”

熊元霸的字数虽然不多,但是应的却是极妙。

这句话出自谭嗣同所作的狱中绝命诗,是熊元霸小时候念书时就背熟了的,谭嗣同是清末的人,熊元霸把这句诗剽窃过来,不怕穿帮,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当成自己的原创。

而且关于这首诗,还有另外一种传说,是熊元霸自己深信不疑的。那就是百日维新失败后,谭嗣同被捉,本来在狱中写的原诗是:“望门投趾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枝根。手掷欧刀向天笑,留将功罪后人论。”

不过犯了同样案子,亡命天涯的梁启超看到这诗的时候,却把谭嗣同的绝命诗进行了篡改,最终改为广为流传的:“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谭嗣同原本的意思是变法这件事,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可梁启超却改成了,无论是逃跑的自己,还是慷慨赴死的谭嗣同,都是侠肝义胆,堪与日月昆仑比肩的英雄好汉。

不可否认的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两句写得大义凛然,文采飞扬。

可是如果改诗的故事是真的,那这事就值得玩味了。

同样是哥们兄弟一起干的杀头买卖。谭嗣同的结果是被拉到菜市口砍头,梁启超不但逃跑偷生去日本过起了小日子,却还得便宜卖乖,标榜自己即便逃跑了,也是十足的英雄好汉。

这事如果细细论起来,做得可就有些无耻了。

熊元霸之所以写上这句话,是他觉得洪承畴比起梁启超来,还要无耻数倍。

要知道李陵可没有带领匈奴大军来灭了大汉。这样不要脸的事,除了一个太监外,就没一个正常人能干得出来。

甚至连洪承畴的老娘都羞于自己有这样的一个儿子,成天躲在船里,用船篷遮天,以示和洪承畴不同戴天。

此时熊元霸把梁启超这句诗当成答案写了上去,明面上是说无论李陵还是苏武,都是肝胆相照的大英雄大豪杰。

可实际的意思却是讥讽洪承畴,做人不要太过于梁启超。多少要点脸吧,凭你拿什么跟人家李陵相比啊。

这句话本来就七个字,写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等熊元霸写完的时候,身旁的人还都愁眉苦脸,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熊元霸也不理旁人,独自站起身来,就想上前交卷。

可是猛然间,熊元霸突然打了一个愣神,暗想:“这事不对啊,既然现在没人看过这首诗,那么自然就没人知道我的讥讽之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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