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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3 / 4)

十张兰洛王打头的账户名帖子。

一个一个,似乎都是放逐之城的成员。

其中,最高帖子自然就是兰洛王骑士发表的,他在评论中写道:“放逐陛下就算是抄袭又如何?你们有本事就去抄袭个网文陛下来!我直接给钻石盟主!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我就奇了怪了,说放逐大大抄袭的人到底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脑子长了浆糊?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也不需要你们怎么想,但从今天开始,你们在其他什么媒体说话我管不着,在《兰洛王传奇》和《伯纳德的盛典》书籍区域,看到诋毁放逐陛下的言论,立即抓去小黑屋,绝不姑息!”

兰洛王马仔:“放逐之城是团结的队伍,是紧密围绕在以放逐陛下为组织中央的充满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队伍,敢打硬仗,敢于拼搏,敢于不眠不休!闲杂人等别在这里唧唧歪歪,否则,我们宣传部的禁言**可不是吃素的!”

兰洛王橙色骑士:“支持放逐陛下。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猪都笑了。”

兰洛王蓝色骑士:“支持放逐陛下。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鸡都笑了。”

……

得到了萧放答案的兰洛王骑士,本应该是很生气的,可是,他却用实际行动告诉萧放,即便这本书有抄袭,但是,他仍然坚定地站在萧放这边!

网文界就那么大一点,抄袭一个创意算什么?只要没有转化为作品,没有公开发表并形成版权的作品,根本就算不得抄袭!

遥想当年的《兰洛王传奇》仅仅十万字,好吧,就算你这十万字写得很好,甚至也给了放逐大大这本书的大纲。可问题是,这本书你没有发表啊,而且,你的字数也没有放逐大大写出来的多啊!

最新的著作权有规定,如果一本书要告另外一本书抄袭,不但要有真实的证据,还要比拼两本书的字数的!只要是字数超过十倍以上的书,并且所谓的证据都只是类似的话,是不构成侵权的。

如果说一本书写过装逼打脸的情节,另外一本书就不能写这个情节了,那另一本书还怎么写?

如果一本书写过一个人跳楼自杀,是不是另外一本书就不能写跳楼自杀了呢?

而且,既然是看到了抄袭,为什么当初萧放刚刚写并且发表之后不提出来说侵权,直到现在才说侵权?是看到现在放逐大大功成名就财源滚滚所以嫉妒了吗?还是想搜刮一点利益下来?还是敌对势力的有心推动?

这不是明显的找事么!

兰洛王骑士也希望放逐大大可以坚定地对他说没有抄袭!可是,他得到的答案不是如此。而这个答案给了他失望的同时,却也给了他希望。

至少,放逐大大勇于承认,勇于担当。

一个有担当的人,就算做了坏事,那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坏人。而不会像没有责任心的好人,根本就做不成事。

兰洛王骑士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支持了,那就义无反顾地支持下去吧!就算《兰洛王传奇》是抄袭的,那《伯纳德的盛典》呢?以后的书籍呢?每一个网文作者几乎都是靠着模仿别人的书籍而出头的。既然如此,放逐大大为什么就不能是其中之一?

在翻天覆地的网络新闻中,这个找事的“遥想当年”现在已经出名了。

有时候,一个人出名,还真的需要靠着一个名人。

“遥想当年”可谓是体会到了这股甜头。

因为实在写不下几个字来,萧放不自禁又切换到了书评区的界面,当看到兰洛王骑士他们的言论,看着他们每一条整齐的支持语言,萧放心头升起了一股感动的同时,心头也不禁有些羞愧,在兰洛王骑士不回话之后,萧放真的以为兰洛王骑士会因此而放弃自己,在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萧放以为放逐之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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