讶不已,他不禁对鹿繁星的领导魅力感到钦佩。他也渴望能够拥有自己的心腹随从,像鹿繁星一样得到众人的拥护和支持。只是,他唯一的护卫心腹鹿虞已经成为了自己的女人之一。
“这是当然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使是冷漠的人,也能够被打动。”华晨宇缓缓地从随身空间里取出榴莲、葡萄、芒果、草莓等水果,他轻轻地咬了一口樱桃,嘴角嘟囔着。
鹿繁星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迫不及待地说道:“兄弟,其实我的手下们都是有枪的。”
听到这句话,华晨宇和吴贰叁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枪支?这个时代怎么可能有这种热武器?鹿繁星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
然而,还没等他们开口询问,鹿繁星似乎已经猜到了他们的心思,“兄弟,不用如此惊讶,咱们哥几个可都是有随身空间的人,这些装备当然是我空间里的囤积物呀。”
华晨宇瞪大了眼睛,满脸疑惑地问道:“鹿哥,在现代的时候,枪支可不是随意能买到的,莫非你是在黑市场买的吗?”
鹿繁星微微一笑,毫不掩饰地回答道:“你们知道的,我十几岁时就出国留学了。国外对这方面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我看到喜欢的枪支就买下来了。现在差不多有一大卡车的装备呢。”
华晨宇听了,又惊又喜,他直接伸出手,向鹿繁星讨要:“鹿哥,还有枪吗?我拿两把防身用,对了,子弹也要哦。”
吴贰叁见状,也不甘示弱地伸出手,嚷嚷道:“鹿哥,你不能偏心吧,既然给花花,那我也要两把来玩玩。”他以前只玩过仿真枪,对于真枪,他可是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鹿繁星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的双手轻轻挥动,瞬间,左右手分别出现了一把沙漠之鹰和一把狙击枪。这两把枪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冰冷光芒。
华晨宇满心欢喜地接过那把狙击枪,然而,枪的重量却让他感到有些吃力。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在桌上,然后迫不及待地伸出双手,上下摩挲着,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哇塞,这枪看起来真是太酷了!只是,它实在太重了些……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把它收进自己的随身空间里。”他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锻炼自己的体能和身手,以便能够更好地驾驭这把强大的武器。
与此同时,吴贰叁也满怀期待地捧起了剩下的那把沙漠之鹰。然而,当他刚刚握住枪把时,眉头却不由自主地微微皱了起来。为了不丢面子,他强忍着不适,硬着头皮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将枪端在手中,嘴里还嘟囔着:“鹿哥,这枪也太轻了吧?感觉没什么分量啊……”
鹿繁星一眼就看穿了吴贰叁的窘迫,但他并没有揭穿,只是微微一笑,不想让吴贰叁感到难堪。他接着说道:“花花,贰叁,其实我的随身空间里还有几把既实用又美观的手枪呢。”话音未落,只见他的手中突然闪出两把水蓝色的精致手枪,每把都只有手掌般大小。
“鹿哥,这也太迷你了吧?估计没什么杀伤力吧?”吴贰叁放下沙漠之鹰,好奇地拿起一把水蓝色的手枪。这把枪对他来说,确实要容易掌控得多。
“贰叁,我倒是觉得,浓缩就是精华啊。”华晨宇也拿起另一把水蓝色的枪,轻轻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贰叁,花花说得没错。这两把枪虽然看起来小巧玲珑,但它们的杀伤力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甚至可能跌破眼镜哦!”鹿繁星的眼神中透露出一股难以抑制的激动之情,因为这些枪他都曾亲自测试过,深知它们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