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民建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在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
现在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11万多人。
民建第一、二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胡厥文,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孙起孟,第七、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成思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陈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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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
发动全会力量为国分忧解难(1)
发动全会力量为国分忧解难民建中央我国人口众多,安置就业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上“*”后大量的知识青年返城,城镇就业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
从1977到1981年平均每年就需要安置700多万人就业。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时任民建中央副主任委员的孙起孟、孙晓村等多位同志的高度关注。
在1979年6月的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由孙晓村同志执笔,民建、工商联的82位全国政协委员,针对国家在安置就业方面的压力献计献策,联名提出了《广开就业门路,培养就业能力》的提案。
在提案中民建、工商联提出“目前许多城市中的情况,一方面有相当人数的青年等待安置,同时又有不少工作需要人去做。
我们建议今后对需要就业的人员除上大学、中专、中技等学校及下放农村者外,可按照城镇不同情况,由区或街道组织劳动就业,并参照国民经济各类别的比例分设若干学科的短期培训,由*门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主持,邀请有经验的专门人员,从实际出发编写简易教材,以三个月、半年或一年为一期,结业后发给结业证明和成绩单。”“安排就业及职业训练是全国人民的33一件大事,必须动员社会力量,群策群力,才能做好。
民建、工商联成员中不少人有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和其他专长,可以在职业训练和扩大就业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发挥作用,尽到我们应尽的责任。”
1980年4月,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召开协助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座谈会。
1981年8月,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会同国家劳动总局发出《关于各地劳动服务公司和民建会、工商联密切配合,广开门路,搞活经济,扩大城镇就业的通知》。
许多地方组织和当地劳动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协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同年11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和民建、工商联在统筹规划下协同努力,为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解决就业问题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
民建、工商联抓住时机,发挥成员优势,采取自办、同有关单位协办等方式,协助街道、工厂、机关、团体、学校等兴办多种形式的集体企业,拓宽就业渠道。
1979年年初,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上海的原工商业者心怀感激之情,希望将多余款项用于四化建设。
这一想法得到了上海民建、工商联的肯定和支持。
经过反复酝酿,市民建和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