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星期三,我八點到你們家。」
「便飯。」瑪莉掛上了電話。
星期三,我在日曆上打一個圈。
我很有點懊惱,這一下子我可真是中了圈套了,但是為了上次沒有去,這次是非露臉不可的,上次瑪莉先約好了一位小姐,專門給我介紹,結果我沒有去,他們又不好推掉那個女的,白悶了一夜。
其實我就算去了,也不過是個木頭人似的坐著。他們兩夫妻認得的女孩子也真多,各行各業的都有,而且都長得漂亮,太過份漂亮了,不過是花。我希望找到一個像樹的女孩子,不但好看,還要有那種泱泱的味道。
不過這樣的女孩子哪裡去找呢?
我也認得過這樣的一個女孩子,又可惜她太獨立了,根本不在乎我,她說:「我要升學。」結果就這麼走了。臨走還鼓動我:「你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大方得不像話。
後來我沒有找,也很懷疑有沒有人比她更好,太好了我也配不起。
她是一個很令人懷念的女孩子,灑脫得很。
自她以後,我一直高不成低不就的吊著做王老五。
我一上舞廳夜總會,瑪莉與莊便心驚肉跳,拼命為我介紹良家婦女。大概近來我去聽歌廳去得太多了,又在報紙上稱讚一個歌女,他們才更恐懼的。
我嘆一口氣。
星期三。
去見一個小女孩子,那個小孩子喜歡看我的小說麼,得懂嗎?文章是自己的好,我也不必虛偽,我自覺我寫的那些還可以,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報紙雜誌刊登,在外國的學生也不會知道我的名字。
這次只不過亮亮相而已,露一露臉,作一副作家的樣子,使她滿意就好,回去就高興了,於是莊那個小姨的地位也大大提高,皆大歡喜。
連我本人也應該歡喜才是,有這麼一個讀者還不容易呢,千里遙遙回來度假,倒先想見我,管她幾歲?三歲都好。
我躺在床上想。只是這些讀者可知道我也是人?我的煩惱比他們更多。成了名有什麼用?莊一直說我少年得志。少年什麼?都快三十歲了。
我最不喜歡拋頭露面,電視自無線電台都被我推得冒火,認為我不合作,是一等一目中無人的驕傲傢伙。瑪莉說得也對,我不輕易見人,那是因為我不會應酬人,類似場合可免則免,隨便別人怎麼說我。
這一次真是給莊兩夫妻面子,才硬著頭皮去的,通常人家一叫我「作家」,我先面紅耳熱,更不用說其它的了。作家。才怪,不過是上了梁山,騎虎難下。
趁著記得,我把小說單行本拿了兩本出來,照片是欠奉了,那是說笑話的,帶了小說簽個名也夠了。只是我有點懷疑,瑪莉哪兒來的妹妹呢?她好象只有兩個弟弟,因為弟弟們太能幹了,她不好意思多提,以免有吹噓之嫌,我記得以前她說過,一個弟弟念麻省理學院,另一個在牛津。
妹妹?她哪兒來的妹妹?既然沒有妹妹,又哪兒來妹妹的同學。
認識十年約朋友,就不記得她還有個妹妹。
不過我的記性不好,鬧的笑話很多,如果忘記她有個妹妹,恐怕她要生氣,還是不提也罷。如果瑪莉真有個妹妹,只要不十分小,倒也好了。
我一向喜歡瑪莉這樣性格的女子。慡快夠活潑,又相當敏感聰明,學識好,她又肯屈居做家庭主婦,有立場,但尊重丈夫的意見,說話風趣,不過極有分寸,待人真是熱誠真心。
如果她有妹妹,這妹妹有她一半好處就十分可愛了。
瑪莉的相貌雖然普通一點,但是因為她的性格明朗,連帶五官也突出了,我一點不覺得她普通。女人如果都像她,天下就太平了。
做女人本來就很難,要有性格,但性格不可太強,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