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亲王,在前几天的万寿诞上见过诸位,适才我主人说,既然大家都见过,这次的事情,只当是个误会算了,只是。。。我们在大政朝逗留许久,如此‘过时不候’的店家,还是第一次遇到,诸位告辞。”精瘦男子说完,便跟在大胡子身后走了。
大胡子在转身的一霎,深深地看了王珍一眼,方才离去。
那一眼让王珍觉得,自己戴面纱根本是多此一举,那人的目光像烈火一样灼热,燃烧了一切可以遮掩的东西,让人在他面前仿佛□一般。
流氓!
“那个什么铁尔罕亲王是是什么来头?”王珍坐下来,拿掉面纱,这鬼东西,还是不带得好,太做作了。
周旭想象道:“大域巴拉尔王汗的第六个儿子,如今继位的是他的侄儿,也是巴拉尔可汗的长孙元泰王汗,元泰的年纪比铁尔罕小不了多少,据说叔侄两人相处得跟兄弟俩似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那个大胡子现在多大年纪,你知道不?”李沐怀问,这个大胡子看起来年纪不小。
“巴拉尔王汗还在世的时候,很喜欢这个大胡子,给他大肆庆祝了他20岁的生辰,那时候我父王还给他送过礼物,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正好十岁,所以现在这个大胡子。。。应该只不过27岁而已。”周旭道。
“那他的面相还真老。”李远怀笑道:“我还以为他是四十多了呢。”
“就是,满脸胡子,邋里邋遢的。”李沐怀也认为。
王翰见上官衷从刚才开始,一直默默不语,面色凝重,便问:“你懂点大域语,知不知道他们说什么?”
上官衷的父亲上官启光是大将军,经常在外领兵打仗,颇通大域语,因为想把上官衷培养成将才,想着他迟早要去边疆,便也教了他些。
“他们说得很快,只听懂了两句,一句是大胡子说‘不跟小孩子计较。。。免生事端’。。。另一句是。。。”上官衷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说。
那几人一听人家把他们当小孩子看,心下大恼,只等上官继续说下去。
“另一句是那个懂政语的男人说的,他说‘她是这里大官的女儿,不方便带走’”
“什么!”王翰一掌拍在桌子上,大怒:“还反了天了他!”
其他人也义愤填膺,但上官衷道:“你们莫小瞧了这个大胡子,我爹曾说过,亲王铁尔罕是大域第一勇士,大域的军队,有一半在他手上。他这个人,不可小看。”
这下,这几个少爷沉默了。
饭桌上,少了之前的欢快气氛,大家都不知在想什么,一口一口的喝着闷酒,所有人都陷入一种低气压的气氛之中,就算王珍想调动气氛也没有用,只至在送王珍回家的路上,依然没有好转。
“二哥哥”王珍拉开马车上的帘子:“帮我把周旭哥哥叫上来,我有东西给他。”
王翰明了,便策马至周旭身边,嘀咕几句,周旭下马,把马绳递给他,上了车。
王珍把一个用丝帕包好了的东西,递给他:“你的生辰礼物,我自己做的,你看看可喜欢?”
周旭将丝帕打开,见里面是一个白色云锦作底,绣着紫色麒麟戏珠的图样的荷包,只见这麒麟的身上,整整齐齐的覆着一层比米粒还要细致的紫色半透明小珠串,将绣物立体起来兼之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那些紫色小珠子,是用紫水晶打磨的,每一颗比米粒都还要小上一半,制作起来极费工夫,是王翰帮忙找的工匠,而眼睛上串的是黑曜石作的小珠子。
那颗被麒麟所戏的‘珠’,便是皇上赏赐的珍珠,一颗足有一个鹌鹑蛋那么大,也是非常罕见的。
王珍上辈子做过十字绣,这个荷包,则是古代绣法加上十字绣中的珠绣而成,可谓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