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的街头,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在苍山县熙熙攘攘的街头,一个身影格外显眼。
那男子背着一个大包袱,他浓眉大眼,身高膀阔,胸宽腰挺,虽相貌平平,他的相貌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他的头顶趴着一只白肚绿羽的鹦鹉,那鹦鹉腮上红扑扑,像女子涂了腮红般。
他腰间佩刀剑,也是刀剑错,其中一把横刀刀鞘居然已经破烂不堪,他的腰间还有一个枪头,枪头缠着麻绳,系着袍肚,那甲胄袍肚已经破损非常严重了,他身穿蓝色长衫,他的这身装扮走在街头,行人都会回头用异样的眼光看那男子。
他的步伐坚定而有力,犹如行走在战场上的勇士,无惧任何风雨。
在苍山县的街头,他如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吸引着路人的目光。他的存在,仿佛给这个繁忙的城,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
朱顺此时骑着毛驴,刚刚回来苍山县城门口。
朱顺骑着毛驴,在苍山县城的街头缓缓行走。
突然,他的目光被前方一个独特的身影吸引。
那是一个背着大包袱的男子,身高膀阔,给人一种莫名的威严。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头顶的那只鹦鹉,鲜艳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在为男子增添几分异样的风采。
朱顺看到了那男子的袍肚,心中一动,这个袍肚他当然知道,这个袍肚就是当时江陵打寇鬼,兵人穿的装扮。
朱顺已经确定,这个男子是一位返乡军人。
于是朱顺决定上前搭话。
他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背,让它走得更快一些。
朱顺走近男子,微笑着拱手道:“这位壮士,看你气宇轩昂,步伐坚定,定是在战场上经历过风雨的英雄。敢问壮士,你是从何处归来?”
男子转过身来,露出憨厚的笑容,道:“在下正是从边疆归来,我叫朱言,曾在江陵打过寇鬼。”
朱顺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敬意,道:“我去,你和我同姓啊,说不准咱们百年前可能是一家人啊!在下朱顺,也曾在江陵打寇鬼,也是近日刚刚返乡,我对边疆英雄向来敬仰。”
名为朱言的男子放下包袱,抱拳笑道:“哈哈哈,真巧!”
朱顺跳下毛驴,与朱言并肩而立,两人开始交谈起来。
二人步行至一处热闹的路边摊,朱顺热情地招呼朱言坐下,随后向摊主点了几样小菜和一壶酒。
朱言看着桌上的菜肴,有些局促不安,他搓了搓手,笑道:“兄弟,这顿我请吧,怎能让你破费。”
朱顺摆摆手,笑道:“朱兄说的哪里话,咱们同是打寇鬼的战友,如今又在此相遇,实乃缘分。今日这顿,理应由我来请。”说着,他提起酒壶,给朱言和自己各倒了一碗。
两人举杯相碰,一饮而尽。
朱言放下酒碗,感慨道:“朱兄,边疆岁月苦啊,但想到能保家卫国,守护百姓安宁,便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朱顺点头,深有感触地说:“朱兄所言极是,我亦有同感。不过,如今我们既然已经返乡,便该好好享受这和平安宁的日子,不再让寇鬼侵扰我们的家园。”
两人交谈甚欢,仿佛多年的挚友。
朱言环顾四周开口道。
“咱们朱家人出了个大人物呀。”
“朱兄,不知你说的是哪个大人物啊。”
“苍山百姓都在聊你们县的朱捕头呢,听百姓说,这个朱捕头了不起,查出一个很大的贪官,还洗清了一个冤案,可是苍山县的青天啊。”
朱顺听闻此言,心中一阵激动,但表面上却尽量保持平静。
他端起酒碗,轻抿一口,淡淡地笑道:“咱们朱家人尽出人才啊,朱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