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资料上穿着皮夹克、带着耳环的他很不一样,顾盼之间流露着飒爽之色。
丁芸觉得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好看、更有魅力。
封季人也打量着她。这个先是冒冒失失撞上他,此刻又一直盯着他看的女孩,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
她的美不是那种人工精心装扮的庸脂俗粉,相反地,她脂粉未施。她身着普通的黑色无肩T恤和牛仔裤,脚上穿着双泛白的米色布鞋,乌黑的柔软长发随着她不小心的移动而随意披在肩头;水灵灵的漆黑眼睛此刻正写满疑惑,粉颊泛红……封季人的目光再也无法离开她,他完全被她的清新之美给吸引了。
丁芸被封季人这么一打量,心里怦怦不停地加速跳动着。奇怪了!在答应这份工作前,她不是早就看过他的照片,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一个花花公子了吗?
为什么她现在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她是不是被撞昏头了?
“对不起,请让一让!”丁芸马上压抑心头如小鹿乱撞的不安,拿起行李,低下头不再看眼前站着不动的封季人,自顾自的往电梯的方向走去。
封季人忘了他本来是要到大楼外去透透气的,此刻他的视线却一直跟着丁芸的背影,直到她走进电梯时才收回目光。
他的心思还放在那个女孩身上。她是谁?
为什么来这里?还有……他有些不是滋味地想着,她居然无视于他的存在,就这么头也不回地离开,她竟然不知道他是谁吗?
封季人皱了皱眉,不是每个女孩子看到他,就非得尖叫要他签名不可吗?他想到每次开歌友会时那些歌迷的疯狂行为,他其实并不喜欢也不希望别人把他当成偶像看待。但也许长久以来,他已经习惯别人对他投以崇拜爱慕的眼光,有太多太多想博得他青睐的女孩,所以当他在大门口看见那位美女冷漠的反应时,着实令他有点无法接受,因为从没有人会这样对他。
与封季人约定的见面时间已经过了一小时又三分二十七秒。
丁芸好整以暇地喝着已经不再冰凉的饮料,无聊地翻阅着会客室里的报纸和杂志。这里真是豪华!她刚刚已经评量过这里的装潢设计。嫩绿色的布质沙发配上原木系列的茶桌和高背椅,与沙发花纹颜色接近的精致壁纸和采光良好的大落地窗;干净的地毯和墙上几幅现代画家的原作及各类书报杂志……这儿不像是公司的会客室,倒有点像是适合喝下午茶聊天的小咖啡厅。
那个被公司派来接待丁芸的企划执行在过去的一小时内,除了急着打电话到各部门去找封季人外,就是不停地来回踱步。看着他那么“勤奋”地走动,丁芸真替他脚底下美丽的地毯感到心疼,怕它们会因为皮毛光秃而提早退休。
“丁小姐,真是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这是这名有点神经质的企划执行在过去一小时内,每隔五分钟就对她重复说的话。
“没关系!”丁芸并不怪这名倒霉的企划执行,反倒有些同情他,毕竟他没有义务要陪着她在这里瞎等。真正该怪、该骂的人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
想到一个小时前和封季人的“相遇”,丁芸就觉得怪怪的,他那样盯着她看,令她很不好意思,而且在那一刹那,全身都僵硬笨拙了起来。他到底跑去哪里了?
不会已经忘了约定的时间吧!可是这位企划执行明明告诉她,封季人出去时说他二十分钟之内就会回来。
二十分钟?丁芸望了自己的手表一眼,封季人至少迟到快一个半小时了。
可是丁芸心里并不着急,反正她还满喜欢这间会客室的,而且她可以免费看一大堆杂志,又有饮料和冷气,更何况她的工作是从今天开始,封季人晚来一个小时,她相对地就多赚了一个小时,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封季人是在浪费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