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恍恍惚惚的醒了,这是在我那间情侣套的床上。
我四下看了看,床头上有一盒牛奶,一块面包,还有六枚星元。
“什么情况?”我连忙检查了一下自己,诸神刃、手枪、3970枚星元、行李箱,什么也没少,只是少了五枚星元。
哦~我一口气喝了五枚星元的酒,因为她,我喝醉了。
“哈哈哈~”不知怎么,我忽然笑了,而且笑的很畅快,浑身舒服,身心陷入一种很美妙的感觉之中。
我还记得昔日十七岁的时候,听人说过这样一件事。
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一次不顾一切的爱,才算是活过。
为了一个女人喝醉了一次酒,这对别人来讲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可是对于掌控一切的我,实数破天之荒。
如此,我也不枉世间走一遭了,绝地过后,便是无尽晴天。。。。。。
咬着面包、喝着牛奶,我出门想再找点吃的,这也太简陋了,最起码再来点火腿或培根嘛。
可惜,这下午2点的时间不对劲,我只找到了曲奇饼干冰淇淋,吃点~
正在我吃着甜点的时候,罗德里格斯一脸青肿的来找我了,这家伙,还吊着胳膊。
“哇啊~两个手下你都打不过,我真是鄙视你啊!”见他不方便,我也给他拿了一杯冰激凌,他跟这里的老板娘蒂斯芬妮是亲戚,和史密斯是至交好友,小服务员自然不会说什么。
罗德里格斯用左手小勺一边吃着,一边沉闷闷的开口了:
“他们现在不是我的手下了,也不再是国家的军人,我也不是。”
“什么意思,你们怎么了?”我感觉这家伙此番来神色特悲凉呢?
罗德里格斯放下小勺,一本正经的道:“他们不配做国家的战士,我身为他们的长官,开除了他们,我带队不力也一并将自己免除了,没错,现在我是自由人了,也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工作的流浪汉。”
“哈哈~那好啊,跟我一样儿,咱们哥俩一起做流浪汉,好兄弟,就要一起二嘛。”我这也不知道是劝人还是落井下石,汗。
罗德里格斯点点头道:“这也是我此行来的原因,我想纠集几个人,组成佣兵小队,我觉得你有智慧,可以加入。”
“我看他不行。”这时,我身后竟然走来那位大红胡子巨汉史密斯:“哼~罗德里格斯,你的佣兵队里坚决不能有他,他这歪把子枪法,把老子的屁股都打冒血了,这也就是我,换一个人都让他打残废了。”
“嘿嘿~咳~”我连忙忍住大乐,在其怒瞪之下,急速摆出一副丧尸脸:“史密斯的话我很赞同,罗德里格斯你要组成雇佣兵战队,还是找别人吧,打打杀杀的我真不在行。”
罗德里格斯摇了摇头:“不是动手,我感觉你很聪明,很理智,比我这个队长要强得多,就说昨天接他二人出监狱以后,你看似刁蛮无理、出尔反尔的举动,实则是用测试告诉了我,他们背后的真面目,这是我所看不到的角落,我认为雇佣兵队伍里,必须有这样的人。”
噢~是了,我在蒂斯芬妮送我的那本书上看过,雇佣兵的组成,战力固然重要,一名拥有智慧的人更加重要。
这就像马丁内兹、威尔逊、安德鲁他们的佣兵小队,马丁内兹有着智慧和处事,而威尔逊和安德鲁拥有近身战和远距离,是同一个道理。
美国人的分析战术的认真经验,制定成书籍,是学院必学的素材课本。
这时,史密斯坐在了我们同一张桌上,那身高两米的大红胡子,一脸狰狞可怖,把我所有的思考都打乱了,他堪称艺术细胞的杀手。
我皱了皱眉道:“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罗德里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