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吃得开。
收拾完以后我去浴室洗了个澡,在末日以后,大街上臭烘烘的人比比皆是,能有洗澡的机会就抓紧洗。
舒服洗完之后,我换了一套崭新的衣服,将背包放在床头柜上,随时可以拎包撤离,唯独诸神刃不离身。
再去厨房看看,那些冷却的食物不好吃了,嗯~这里有炸锅,将炸锅加热,炸点薯条、鸡米花、鸡腿、鸡翅~
然而,正在我要大快朵颐一顿的时候,街头上擎天霹雳一声吼,身高两米开外的红胡子巨汉史密斯下一刻出现在我的房间中。
哎我的妈啊,那一身丧尸臭味,差点没把我熏吐了,面前好好吃的各种油炸美食顿时没了胃口。
“跟我走!”史密斯不由分说的冲上来,再次将我扛了起来,直接跳下铁壁酒店,两条大钢腿疯了似的捯饬,疯狂冲向城池南侧的战火地带。
“啊~~~”我瞪大眼珠子惊呼:“红胡子,你要干什么,快放开我,你自己去死别拉着我,我了个大曹啊~”
不多时,我就被史密斯强行掠到城南之下了,咦~这里的气氛好古怪。。。。。。
枪炮声停止了,城墙之下人山人海,大约有15000人,然而这一万五千人的情绪极其低落,有的甚至想悄悄撤离战场,只是被周围的士兵挡了回来。
中间有几口大锅,煮着粥,还有食材架上的汉堡包、三明治,上边都落了一层战火灰烬,依旧有人在吃着,四下里的人们机械的给弹夹上着子弹,眼神里充满了疲惫。
这么多人的地方,沉默无声,好诡异的感觉,仿佛人心散了?
没错,就是那种兵败之前的悲凉感觉,我以前带领军队战斗撞见逆境时,也体会过的棘手问题。
“就是他~~~”猛然间,城墙之上的那名金发中年男子当着15000多民众的面,大手指着我的方向震天大喝:“他就是我琼斯要用生命去保护的人,他是我的儿子玛法里奥,他跟你们一样都在这埃伦斯堡之中!”
“什么!”无数民众们顿时大声议论起来:“什么情况,那个中国小子,怎么会是琼斯先生的儿子,这么大的事,我们怎么会不知道?”
“琼斯先生不是没有子嗣么,怎么会忽然出现一个儿子,哎~不过你别说,你们看他们俩的长相,滋滋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真像。”
“是啊,尤其是那双在黑夜之中绽放着海蓝之光的眼眸,两人是一模一样,血脉传承,断然不会有错,这个花花公子就是琼斯先生的儿子!”
“当然了,他也是拯救了八百多人的英雄,就是有点不着调,没长大。。。。。。”
我了个去啊,这是什么情况呢,我大脑短路片刻后就想通了,身为一城首领,在这种时候要振奋人心,他定然是要用我的存在告诉大家,他会用生命守护在这里。
果不其然,那位颜值超高的金发城主琼斯意气风发的大喝:
“他是我琼斯唯一的孩子,我视他如生命,珍惜他、爱惜他、保护他,可是我担心暴漏他的身份以后,会遭到丧尸的毒手和绑架,为此我不敢与他相认,当他喝醉酒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他,不认他的时候,我的心都碎了。”
“。。。。。。”那一刻,15000多民众齐齐起身,凝望着那金发中年琼斯,也是埃伦斯堡的市政官长。
琼斯情绪激昂,大吼中充满了奋不顾身的勇气:
“今天,我与他相认,认可他玛法里奥是我琼斯的儿子,不管他是花花公子还是少年英雄,他都是我琼斯视若生命的儿子,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誓死守卫的城池在这里,我誓死守卫的家园在这里,我誓死守护的儿子也在这里,我们有充足的弹药和食物,我们有大面积杀伤性武器和先进的医疗设备,我们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