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1部分 (3 / 5)

常严厉,大明律: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连九族,海盗以及走私牟利者,必须千方百计的掩饰自己的出身。

有明一代,造反起义者往往以绰号来掩饰真实姓名,像广为人知的崇祯时期农民起义,起义领袖都用绰号:紫八大王、不沾泥、扫地王等等,包括著名的“闯王”。

在东南沿海,中国人就直接可以假扮东瀛人来掩饰身份。

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

嘉靖年间持续到隆庆、万历年间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史学界称“嘉靖大倭寇”。

在这一阶段里,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中国沿海平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之一在于明朝“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

俗话说的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中国东南滨海地区人口增加迅速,而土地没增加,人地矛盾突出。

从宋朝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

在明初的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

明朝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地”给剥夺了,当地百姓的饭碗跟着也被砸了。

在广东潮州、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有自古以来“潮漳以番舶为利”的说法,不许贸易往来,便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

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眼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因为在本乡本土,所以“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令人难以相信的支持。

作战时,屡屡发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时地利无所不占,如鱼得水。

而代表正义之师的明朝官军,反而不受欢迎,举步维艰。

不少沿海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参加过抗倭战争的明人万表记录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铣,用铅制子弹,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

“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这种全民多“寇“的荒唐局面,问题的根源其实是烂在明朝自己身上,正如同晚清闭关锁国一半,封闭便意味着落后,落后就要挨打。

难怪防不胜防诛不胜诛,倭寇就是一颗消耗明朝的肿瘤,一直伴随着明王朝走向衰落。

而本文所讲述的倭寇主要以东瀛浪人为主,这些‘倭寇’才是真正的“倭寇”,虽然总人数只占了实际“倭寇”人数的十之一二,但是这些东瀛蛮夷的凶蛮狠恶,远远不是沿海居民被逼伪装的“倭寇”可以比拟的,这些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常年隐于茫茫海上,见到沿海的村落便大肆洗劫一空。

明代倭寇的活动,以嘉靖朝为界可大体分为两个时期。

前期是从元末、明初一直到正德年间。

元末,东瀛倭国进入了南北朝分裂时期,日本列岛硝烟四起,其内战中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及破产的农民、灾民逃难流入海中,乘着明初大肆用兵无暇相顾之机,屡屡聚众侵袭明朝滨海各个州县。

等到大明洪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