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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部分 (1 / 5)

……

“根据脚印在泥里的深浅度、脚印周围的泥巴的新鲜程度,这群动物离开时间应该不到一天。”一个有着动物学知识的法医分析道,“另外,我们没有发现动物粪便,这说明它们暂时还没有进食,饿着肚子走不远……”

“汪汪汪……”一头警犬冲着山林深处的某个方向狂吠起来。

“就是这个方向,同志们加把劲!追!”

……

人追狗,隔层山,狗追狗,隔层纱……那头警犬靠着敏锐的嗅觉,完全找对了方向,在距离追踪队不到两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山,那群逃走的动物正聚在一起。

四头猞猁狲,又是心疼,又是恼火蹲在边上,眼睁睁的看着这群不速之客,把它们上午才抓到的食物,吃了个一干二净。

灰熊老大抱着半只小腿,啃得满嘴流血,坐在猞猁孙边上,不怀好意的盯着它们。

猞猁孙是一种猫科动物,外形似猫,但比猫大得多,看上去像一只变异的超级大猫,成年的猞猁孙体重可以达到50斤左右,已经可以属于中型的猛兽,战斗力和豹子都不相上下。

华夏古代的贵族就有驯养猞猁孙捕猎的习惯,这一习惯在唐朝时期发展到了巅峰,无论男女贵族,人人爱养这种危险的大家伙,尤其是唐朝时期各路性格彪悍的公主、县主们,出门参加围猎聚会,不带一只猞猁孙都不好意思见人。

按照一般习性,猞猁孙是喜欢寒冷的动物,很少在秦岭山脉里出没,这一家里的两只成年家长,也不知道为啥几年前来到了这里,在秦岭山脉的边缘地带安家。

在这个位置上,中型猛兽几乎没有天敌,很快成了这一带森林里的霸王,几年下来,活的非常滋润,膘肥体壮,还生了一对儿女。

好日子,从今天上午戛然而止。

一大群饥肠辘辘的不速之客,闯入了它们的地盘。

猞猁孙老爹最先发现的只没头苍蝇一样乱跑的贵宾犬,它愣了一愣,从来没见过这种毛茸茸的小家伙,不过,无论是体型还是速度,都分明只是战五渣渣!

关键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尽管老窝里才抓了一大堆猎物,可吃的从来不嫌多,猞猁孙老爹毫不犹豫的发起了进攻。

小小贵宾犬当场就吓傻了,四条小短腿抖如筛糠,惊恐的望着从树梢上扑过来的这个大怪兽,噗嗤一声,一泡热腾腾的尿吓得****而出……

就在猞猁孙快要扑倒贵宾犬的一瞬间,凭空出现了一条红色的长臂,猿臂轻舒,一把抓起贵宾犬,闪电般朝上跃起。

“喔喔喔!”

红毛大狒狒一只手抓着贵宾犬,一只手掉在树梢上晃来晃去的,冲着猞猁孙呲牙咧嘴,一副你他么要干什么的样子?

猞猁孙微微一愣,这又是什么怪兽?

看上去和隔壁山头的猴子大王差不多,可好像个头太大了一点吧?

难道是猴子大王它爷爷来了?

毛的颜色也不对啊,咋是红的呢?难道隔壁山头的猴子他爸其实是大山更深处的某个红毛老王?

猞猁孙有点懵了。

懵归懵,到手的食物绝对不能放弃,管你是猴子还是老王!

这是生存的原则和底线!

这么大只红毛猴子不是好对付的,猞猁孙老爹估计自己未必有十足把握打过的对方,更不可能拦住对方逃走。

它发出一声低吼,向在不远处的老婆孩子传出信号。

猞猁孙是捕猎高手,家庭小团队的配合出神入化!

红毛大狒狒是逃出来的动物们的探路先锋,山路难行,除了秃顶的老鹰之外,就属能在树上飞跃的大狒狒和那几只身材很小的宠物狗速度最快,大狒狒正吊在树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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