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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4 / 5)

大约能想见李拾欢的心情,记起今晚上那个瘸着腿拎包离开的身影,心中有些敬佩。自轻自贱却也敢爱敢恨,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的勇敢,实在难得。

“我真是混蛋,哈哈哈……我真是大混蛋。”徐彻说着,又灌了一口酒。

“那么现在,我想知道你到底对他是什么心思?”

“你知道吗?我很害怕。我怕我自己,现在把他追回来,万一哪天没有忍住,又和别的什么人鬼混,伤了他的心。他这种人我了解得很,我妈妈就是这样,可我骨子里却遗传我爸爸的那股混账劲。罗锦川已经死了,我担不起第二条人命了。我不是不喜欢他,我是不相信自己。我怕哪天犯浑,连李拾欢也被我害死。哪怕不死,只怕也要去了半条命。他们这种人玩不起的,可我不配啊!”徐彻的声音带着微微的哽咽,硬生生的忍着眼眶里要留下来的泪水。

“既然喜欢,就去把他找回来吧。你爸爸是你爸爸,你是你。你身上是流着他的血,可你也流着你母亲的血。 我相信你不会再犯第二次错,不要因为恐惧,错手失去第二次真爱。要知道,你遇到李拾欢太走运了,我现在是做梦也别想要第二个何洋出现。辜负真情是要遭报应的,你能遇到他,就好好珍惜吧。”

“谢谢你,欢迎回来。”徐彻憋了半响,说了这么一句,眼神比刚才清醒了许多。

“其实对于他们来说,喜欢你这种人是倒了大霉。你总要努力点,把霉运改好运,这才算对得起他们的死心眼啊。”

徐彻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第二天醒来,就见自己躺在附近酒店的床上,桌上写着李拾欢现在的住址,还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爱过。”落款是曲近成。

作者有话要说: 考虑把文名从《Mr。Left》改为《左先生》,总觉得英文名不妥。

☆、第 23 章

李拾欢回到租的房子时,膝盖上的血已经渗了半个裤腿,看起来明天会肿起来。每次都这么倒霉,伤在最不该伤的地方。他苦笑着,拿了路上去药店买的碘酒擦了伤口,随随便便洗漱一番,就倒头躺下。

不想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天都没有睡意,心里有点烦躁,拿起手机看看通讯录里,只有卷卷和江亮的电话。徐彻的号码在他离开那天就被删掉了,可惜删也没什么用,他怨恨自己对那个号码记得那么牢。现在的号码是新换的,但他一次都没有播过,每次都是去公共电话亭打电话给卷卷。对江亮,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所以选择暂时躲开。

那天看到徐彻在他的店里下单,他就关闭交易,想断得干净。等看到王治贤下单的时候,他明白这肯定是徐彻的意思,干脆就由他,看看他还有什么话说。没想到他没等到徐彻,反而是江亮跑到大学城,一条条街的找过来。这里十几个大学的每一个校门,每一条街道都被他走遍,他才找到自己。

他看着疲惫不堪的江亮,笑着走到自己面前,什么也没多说,只是扯开嗓子大喊:“都来看一看哦,纯手工的剪纸,民间传统艺术呢。”他都不知道江亮可以那么像个街头贩子,喊得一板一眼的,到最后自己也看不下去,死活把他扯到一边不让他再喊下去。

江亮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哪怕叫卖都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然而他看着这样的他却莫名难过。李拾欢不得不承认,他对自己实在太好,好得他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他。他从来只想怎么补偿,回报他,却从没办法接受他的感情。当年青春年少,他只是把他当做有趣的伙伴,后来懂他那点心思,心里防范得很,只不过面子不敢显露,怕他作出什么事来。本以为等自己考上大学,就可以摆脱他。没想到老天会在那个夏天彻底改写他的人生,而他注定走向万劫不复的地狱。

“阿亮,你别对我太好,我……”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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