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告诫过我们要慎交,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良朋益友可以令你情操高尚,恶朋佞友却能让你步上歧途,恶运不断。
文雅儒弱的郑筱萸终归跌在了众多“损友”面前,这不能不给领导干部再次敲响警钟!
郑筱萸和他的妻儿们 第二节(1)
15。他是个人格分裂的两面人,讲改革时大刀阔斧,雷厉风行;讲反腐倡廉时慷慨激昂,声色俱厉;讲工作成绩时头头是道,令人信服。他是一边讲一边搞腐败
究竟应该怎样看待郑筱萸的一生呢?与许多最终命丧黄泉的高官一样,郑筱萸的墓志铭可以这样写——
艰辛过,努力过,辉煌过,可耻过……
请看他63年的人生轨迹图——
1944年12月10日出生在福建福州
1963年9月考取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
1968年12月毕业分配到杭州市第一制药厂(后更名为杭州民生制药厂)
1970年后先后任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
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5月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1988年9月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选为杭州市首届优秀企业家
1989年国务院授予他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1991年3月被国家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
1991年由企业转入官场,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主席
1993年被摘除左肾
1994年4月进京,被任命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年3月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5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退休,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2005年6月22日出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
2006年12月22日被中纪委“双规”
2007年1月24日,中南海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监察部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总理主持,中纪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筱萸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7年2月28日,全国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撤销郑筱萸的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
2007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2007年5月16日,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郑筱萸死刑
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郑筱萸腐败案
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名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的部级以上官员
……
这是一条跌宕起伏、激越奔腾、过早消失在荒漠尽头的生命之河。它的源头是那样孱弱那样细小,但它顽强地拼搏着、奋斗着,渡过了激流险滩,迎来了波澜壮阔的辉煌顶峰,但它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