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也不充做屯种屯军。
实际上,作为统兵的将官,这军屯就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的吃用,花销,应酬,几乎一应进项,至少十成里头,有七八成是来自这里,在边镇,这统兵将官实际上和江南大大小小的地主豪绅,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了,他们同样是地主,同样的靠着土地吃饭,只不过,在军屯的土地上,给他们耕作的,是大明数以十万百万的屯军!
这明显也是一个捅也不能捅的马蜂窝,可刘瑾在在踹了天下士绅的命根子一脚后,又毫不在意的打算捅一捅这个马蜂窝。
“怕什么,让这些土豪劣绅和这些喝兵血的家伙,狗咬狗一嘴毛去,你们读书人不是有一句话,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吗,杂家就当当这个渔翁好了,到时候,他们闹出的烂摊子,杂家再去收拾,哼,那时候难道还有人敢小觑杂家不!”
刘瑾得意洋洋的看着自己的首席谋士,浑然不知道,自己的这位谋士,眼下心里却已经是一片冰凉,刘瑾这番作为,说的好听点,叫固执己见,说得难听点,就做顽固不化,甚至更难听的词儿,像“刚愎自用”也是用的上,可问题是,即使是刚愎自用,也得有刚愎自用的本钱,你刘瑾凭什么来刚愎。就凭你这如同草包一样的眼光么?
张彩见刘瑾听不进去自己的话,默默的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自己宦海沉浮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到了今天这个位置,若是就这么放弃,那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的,依附上刘瑾,自己胸中才学抱负才得以有用武之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己要和刘瑾一起同生共死。
回到自己家里,张彩是久久不能成眠。刘瑾看不到,他却是看得到更远的地方的:朝廷百官,皆反刘瑾,天下士绅,皆反刘瑾,到了最后,这连天下的武夫,都恨不得杀之后快,这刘瑾脚下,那是一处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啊,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
自己依附刘瑾,被百官视为刘瑾一党,得力爪牙,刘瑾若是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自己绝对是陪葬的第一批人!刘瑾依仗的是什么,无非是皇帝的宠信罢了,但是就是内官中,皇帝宠信的也不是他一人,若是真有那么一日,刘瑾没了皇帝的宠信。。。。
张彩一惊而起,他已经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大汗淋淋了。一直以来,他都没仔细的想过这些事情,知道今天,他隐隐有些为自己盘算后路的打算,才认真的琢磨此事。他本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被刘瑾倚重。
这突然之间,他发现眼下看起来威风八面甚至视朝廷百官如奴仆、如猪彘的司礼监掌印,他所有的权势,富贵,都只是系于皇帝宠信这么一根细细的绳索上面,而在这绳索之外,还有无数的明刀暗枪,正在觊觎着这绳索,一旦这绳索一断,刘瑾——他什么都不是!没有了皇帝的宠信,他要面对的,是满天下的敌人。
而此人犹自不觉,还在作死的给自己招惹更多的敌人!
他坐了起来,披衣走到院中。院里,月光下树影婆娑,透出几分清冷,正如他此刻的心境。
“不行,我得给自己找条后路,我张彩聪明一世,一定可以从这个困局中跳了出来的。”他默默的想到。
第215章 刘瑾的新玩意
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被劝谏不要去香山那边的演武场了,朱厚照虽然很腻味刘瑾的劝谏,但是,他也认可这个道理,偷偷摸摸的去看自己的士兵比试,终究比不上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他们的帝王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更能有威仪。
这些士兵将来可是要成为他威武营的士卒的,他这个威武大将军,不能这么没谱。
而且,这样的事情,他越是心痒难搔,越是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儿一起经历,李凤儿上次和他去了香山,这回去以后,老老实实为钱无病筹办大婚的事情,他已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