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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1 / 5)

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天渐渐黑沉下来,两个人举着一支松明火把,吭哧吭哧,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野里穿行。离开刚刚那片草滩,眼前很久很久都只出现沙漠,偶有不同的景致出现,也不过是乱石戈壁,低矮的棘草和丛密的胡杨,间或还有一两株沙柳,黑夜像一块巨大的缁绫,慢慢把万事万物都盖住,星光都在云翳里模糊起来,那些乱石、那些草树,如无数鬼怪的影子,倏忽出现,又倏忽消失。

沈沅毕竟是个养在闺中的女郎,很少走这么久的路,跌跌撞撞有些跟不上了。她挽着杨寄的胳膊:“阿末,能不能休息一会儿,我走不动了。”

杨寄的脸色在模糊的星光下显得异常沉寂,努力扶持着她的腋下,摇着头给她鼓劲:“不能停!停下来就真的走不动了。阿圆,你相信我,坚持一下,很快就能到我们的驻地了。回去后,我好好给你揉揉脚。”他细心地把水囊递过来,又把胡饼掰成小块送到她嘴边,却不让她停下,这股走下去的惯性,确实也不能停下。

沈沅两条腿都走麻木了,大喘着气,累得想哭,可想到杨寄以往打仗,大概都是受这样的辛苦,又觉得自己也应该能够咬着牙关忍着。她回头望望已经走过的路程,只见沙丘的剪影茫茫,每一座都长得差不多,根本不知道哪座是刚刚翻越的,而哪一座是已经走过了很久的。

她再次回头的时候,觉得那沙丘上星星点点、忽明忽灭,是橙色的火光。沈沅惊喜地叫杨寄去看。杨寄回头一瞧:“啊,还好不是绿色的光,不然就一定是狼群了……”

沈沅怒道:“这会儿了,你还有闲心说瞎话吓唬我!是不是我们的人过来找我们了?”

杨寄回头仔细看了一会儿,突然一把灭了自己手中的松明火把,低声道:“不好,这不是我们的人!”

“那有什么不好?”沈沅眼前一片茫然,不由嘟囔着。

杨寄沉默了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听了听。起身后抖落头发上的沙粒,握着沈沅的肩膀说:“这马蹄沉重,是披甲的重骑。这会子大半夜还披甲出来,绝不是普通的猎户,甚至不是普通的边疆士卒。”

“是——”沈沅恍惚已经知道了,牙齿打架,说不出话来。

“是北燕人。”杨寄替她说了出来,“想偷袭我们,趁着夜色往我们所在的原州赶。原州城里有大量粮草器械,若被他们抢去,他们要收复金城郡就指日可待了。”他抬头望望星空,云层太厚,连北方的星斗都黯淡模糊了。后头,是辽远的荒漠,前头,似乎仍是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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