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乐天商城在日本不可一世的情形吧。比日本人口多了十几倍,地域宽广了二十几倍的华国市场,该是多么的让人心驰神往吧。
况且孙振益自始至终都没有缺过钱,想用金钱来诱惑他卖出股份,可能性仍旧很低。
那么就只有硬碰硬了。
萧奇的打算很简单,手里握有软银集团的股份后,再和孙振益谈。
孙振益手里有20。9%的软银集团股份,这在日本的上市株式会社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无比巨大的比例,这也保证了孙振益在软银集团的地位。
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中东石油富豪,以及某些隐藏起来的世袭家族之外,没有一个人可以和萧奇比钱多。
软银集团如果不是上市公司,那还比较难办一点,既然它是上市公司,那么在谈不拢的情况下,萧奇直接来恶意收购,直到51%的股份为止,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不就是花钱抬价买股票嘛!
有着花旗的帮忙,萧奇还可以用更少的钱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到了那个时候,孙振益的股份都比萧奇低,他还牛什么?
为了不丧失掉软银集团的控制,他只有服软,把阿利巴巴的股份卖给萧奇。
或许有人要问了,如果萧奇掌控了51%的股份,怎么不以绝对控股股东的身份,直接宣布把阿利巴巴的股份卖给仙女公司呢?
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并不是51%就能为所欲为的,那只是在一般的情况下。
如果涉及到了非常严重的事情,管理层和控股大股东发生天大的分歧矛盾,必须要通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赞成,才能让决议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软银集团的第一股东萧奇执意要卖阿利巴巴的股份,那么孙振益直接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让大家来公投——你觉得那些日本人,是相信孙振益好一点,还是相信萧奇好一点?
甚至于,如果萧奇买到了66。7%的股份,那也没有用。
孙振益可以向日本的证券监管部门、经济产业省等等相关的职权部门提出申请,以非法损害中小股东为名,要求宣布萧奇的决定无效,然后日本人一起慢慢的来折腾萧奇,不让他退出软银公司就誓不罢休。(未完待续……)
第一三三五章 想了再做
现在懂了吧?
与其闹得这样沸沸扬扬,路人皆知,还不如萧奇直接去搞定孙振益,让他在威逼利诱的情况下,把阿利巴巴的股份交出来,这样才会好办一些。
而想要孙振益就范,那么超过他的股份是必须的,最好还是能达到51%以上,这才是为什么萧奇拿出320亿美金出来的原因!
说白了,少年这是要不计成本的恶意收购!
就算320亿美金都花光了也没有关系,反正日后阿利巴巴的30%股份就远比这个价码高,而且软银集团也是一个优良的公司,事后卖掉也亏不了多少。
关于手中的阿利巴巴股份,如果日后萧奇把YAHOO手里的40%也拿到了手中,到时还得和马耘再打交道交锋一下。
因为马耘绝对不是省油的灯,任何一个华国人都不能忍受自己辛苦工作,不干活的别人却拿得更多的事实。
但在阿利巴巴上市之前,萧奇最少最少也会保持50%的股份,这就是他给萧氏家族准备的又一份重要的财富。
其实都可以看出来,萧奇给老婆们的私房钱,基本上都是她们自己的私人公司,或者是完全绝对控股的。
如果是萧奇自己给萧氏家族留下财富,那就不一定要完全控股了,比如应用程序商店,日后就算控股比例一再下降,它都会是最优良的财产。
还有萧奇陆续准备购买的一些网络公司,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