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天天都膜拜他,每七天还做专门的法事;还有一个怀抱孩子的妇女,长得很美很温柔,像一个家有大群牛羊的藏族妇人。这就是他们供奉的神灵,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样。这个大房子既不像寺庙,也不像藏族人的土掌房。在峡谷里,它像一个孤独沉默但又很野蛮的巨汉。
核桃树开始被改变,一些信仰洋人宗教的人们开始陆续来这里定居——他们是藏族人、汉族人、傈僳族人、纳西人、彝族人。不管是哪个民族,只要你信奉洋人的那一套,神父们都把他们接来这里,分给他们地开垦,送给他们一本叫《圣经》的经书,就在这个地方天天念叨;还有一种这里从来就没有生长过的植物——葡萄,也被神父们从他们的国家引种过来,还在教堂后面开辟出一块地专门种植,然后,一种藏族人从来没有喝过的酒——葡萄酒,取代了人们天天都要喝的青稞酒。它是红色的酒,红得像人的血,神父们说这是耶稣为他们流的血;还有一种小小的面饼,神父们每次做法事时都要庄重地说:“你们拿去吃吧,这是基督的身体。”然后分给众人吃。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告诉人们,去吃代表别人身体的祭品?平心而论,他们是一些和喇嘛上师们一样具备慈悲心的人。
但我看出来了,洋人神父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相信他们的神灵可以救人上天堂,而喇嘛上师们说的那些道理,都是错的。可麻烦的是,喇嘛上师们也认为:洋人神父是魔鬼的化身,藏族人的苦难,离不开他们的慈悲,洋人神父的说教,只能把藏族人引向地狱。
由于洋人的教堂像一根钉子一样地扎在我的身上,很多藏族人把我看成了他们眼中的钉子,他们连去拉萨朝圣都不走这里的驿道,宁愿绕三天的路。就像当父母的,不认自己被人抢走的女儿啦。在藏区,许多地方因为有寺庙而成为神灵居住之地,成为藏族人心目中的圣地。就像它本来就带有神的印记,后人一说起来,心中就会油然升起某种神圣的感觉。
而我这里,因为有了座教堂,人们就给它起了个让我不太舒服的名字——教堂村。但要记住,核桃树是我的乳名,就像你们人有乳名、家族名、别名一样。不论是给人还是地方取名字,我们这儿的人们都很随意,他(它)们要么是代表着某种吉祥,要么是和神灵有关,要么就是,看上去他(它)像什么、有什么最突出的,他(它)便叫什么啦。
其实,我被人们称为什么并不重要,外国传教士来到这里传播他们的教义也不重要,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多神并存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祇,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敬畏的对象。重要的是:自从那两个偷尝禁果的人儿到了教堂村后,这里发生的故事,却值得一说。
哦呀,你们都听见了康菩土司的话了吧?我当时就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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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彼特纪(1)
隐藏君王的秘密固然是好,但传扬天主的工程却是应当的。
——《圣经·旧约》(多俾亚传12:11)
央金玛那天躲在一个土坯垒成的破城堡里,从一个瞭望孔中看着康菩土司被杜伯尔神父气走,她的眼泪禁不住流下来了。这是她平生第一次看到不可一世的土司在别人面前服软。在她的心目中,康菩土司既像一个兄长,更像一个父亲。他威严、霸道、专权,从来都是发号施令惯了的。他说话时,人们都是垂手哈腰,俯首帖耳。有一次一个奴仆在土司面前不小心伸了个懒腰,康菩土司立即叫人打断了他的腰杆,让他一辈子都虾着腰走路。康菩土司当时的原话是:黑骨头贱人的腰杆里不能长根棍子。央金玛很早就知道,如果不是康菩土司觊觎那三块牧场,她迟早要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这似乎是她们姐妹俩的命运,谁让她们生如夏花却又早年丧失父母的庇佑呢?但是扎西嘉措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央金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