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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3 / 5)

枯的毛笔。

“画押吧。”

其实应该还要问是死当还是活当,可老朝奉打定主意要欺负她,就擅自写了一张死当的票子。

末璃也懂,毕竟她识字。但这会子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她也没过要把扣子赎回来打算。

拿着毛笔她下意识要签名,好在回过神来,改划了一个十字。小叫花子怎么会写字,差点就露陷了。

她自以为聪明,其实落在老朝奉眼里,却是又一笔作证。

普通不识字的老百姓连毛笔都不会拿,这小叫花子拿笔的姿势这么正,一看就是练过的。她还嫌这笔不好呢!

得,不是贵人,又哪里会知道这笔不好!

哎!怪事年年有,今儿个特别多。一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好好的贵人府不待,非得跑出来装叫花子。也是奇了怪哉!

拿了当票,老朝奉也不称银子,随手从柜台里捡了一小块碎银就扔出去,差点就砸在末璃头上。

店大欺客,这当铺的朝奉堪比国营商店的营业员还牛气!

末璃忍气吞声,低头把碎银子捡了,手心里掂量掂量,她觉得这银子压根没二两,而且成色也不好,乌黑乌黑的。

可也不敢理论,大亏都吃了,还吃不下小亏?敢理论,她这一身的西洋镜可保不住。

得了,吃亏算便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把银子用布头包好,塞进衣襟里,她紧了紧身上的破衣服,低着头离开当铺。

她前脚走,柜台里的老朝奉就朝里边的一个年轻的伙计怒了努嘴,这伙计就后脚跟出去。

一个从贵人府里偷跑出来的小丫头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块大肥肉啊!

兴许这小丫头背后还有个小主子,主仆两个肯定从贵人府里卷包了不少好东西。这要是落在手里,得是多大的买卖。何况,就算没东西,光这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人,也值不少银子。

末璃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江湖之行才跨出第一步,就已经被坏人给盯上了。

她终归还是太年轻!

江湖险恶,可不是靠看几本小说就能安全行走。

*

怀里揣着二两不到的碎银子,末璃感觉自己比揣了一只金元宝还紧张。走在路上,看谁都跟抢劫犯似得,就盯着她这点银子下手。

也不瞧瞧她那个叫花子的模样,人人避之不及。

从天黑上船到天亮跑路,这会子已经到了中午,她整整饿了大半天,早已经前胸贴后背。

这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她也没搞清楚,应该还在晋州。

这里的街道自然比不得京城热闹,可也别有一番生气。此刻街道两旁的食肆酒馆都飘出食物的香气,钻进人鼻子里,勾得肠胃里的馋虫直闹腾。

末璃也舔着嘴唇想买点吃的,然而大店她不敢去,怕费钱。就在路边的小摊里弄了一只烧饼和一碗热汤。

摊主是没想到这小叫花子真有钱,摸出来的不是铜板,而是一小块黑乌乌的碎银子。用牙咬了咬,又拿舌头舔了舔,这才给她兑换了一把铜板。

怀揣着这一包铜板,末璃感觉自己更紧张了。

烧饼闻着挺香,可咬到嘴里是又干又硬,粗糙的很。热汤说是汤,其实就是混嘟嘟的水,飘着几片菜叶子和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碗倒是洗得干净,但缺着口不说,还是粗瓷的。筷子就是两根麦秆,她捏着筷子往热汤里搅了搅,撩起一片菜叶子却怎么也不敢往嘴里塞。

扭头看看周围,其他人都大快朵颐吃的西里呼噜,很是痛快。她也只好捏着鼻子咬了一口烧饼往喉咙里咽,然而还是咽不下去。又只好闭着眼喝了一口热汤。

还好,这汤瞧着不怎么样,滋味倒是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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